包頭機場航站區改擴建項目航站樓弱電系統招標
所屬行業:交通運輸
所屬地區:內蒙古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包頭機場航站區改擴建項目已由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發改交運字〖2009〗286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包頭機場候機樓擴建工程指揮部,建設資金來自包頭市財政資金和中國民
用航空局,招標人為包頭機場候機樓擴建工程指揮部。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航站樓弱電系統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包頭機場航站區改擴建項目建設地點為包頭市東河區包頭機場,本期改擴建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新建航站樓28000平米及樓前停車場、高架橋、道路,新建飛行區場道工程和目視助航工程,舊航站樓
改造工程等,同時對機場圍界、供電、消防及輔助生產生活等設施進行建設完善。
計劃開工日期為:2010年3月15日
計劃竣工日期為:2010年12月15日
本次招標的范圍為包頭機場航站區改擴建項目航站樓弱電系統工程的施工招標。具體內容為:航站樓弱電系統工程(消防弱電除外)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
3.1.1投標人須為依法經工商部門注冊的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1.2投標人為合格納稅人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法律責任者;
3.1.3投標人須具備機場空管工程及航站樓弱電系統工程專業承包企業壹級資質;近三年具備同類工程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1.4建造師要求具有民航機場工程專業類一級注冊資質;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其它
3.3.1報名截止時間及報名地點
報名截止時間:2010年2月26日16:00(北京時間)
報名地點:北京
3.3.2報名時需提供下列證件和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三份加蓋公章,用A4紙裝訂成冊,除第(1)項外原件審查后退還。如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招標人拒絕接受。
(1)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原件(被授權人必須為項目負責人(一級建造師))一份;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4)項目負責人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身份證;
(5)企業稅務登記證;
(6)組織機構代碼證;
(7)安全生產許可證;
(8)近三年同類工程業績的證明。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并提供了符合要求的證件和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者購買招標文件。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400元(含電子光盤),售后不退。圖紙每套押金 3000 元,未中標的投標人在返還圖紙后圖紙押金全額退還;中標人的圖紙押金不再退還,并須接受其他未中標人的圖紙和承擔
3000元/套的圖紙費用。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和地點另行通知。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負責人:趙娜
招標代理機構電話:010 51810306
招標代理機構傳真:010 51810309
郵箱:zhaona2129@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體育南路2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