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07線至省道204線連接線公路施工及施工監理招標
2010-02-23 17:14:31
所屬行業:交通運輸
標訊類別:國內招標
資源來源:其它
所屬地區:內蒙古
1. 招標條件
省道307線至省道204線連接線公路(以下簡稱“本項目”)已由錫林郭勒盟發展改革委員會以錫發改字[2010]56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西烏珠穆沁旗交通局,資金來源為地方自籌解決。本項目招標人為西烏珠穆沁旗交通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土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并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后審。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項目分西段、東段和罕烏拉街延長線三部分,路線西段起點位于在建省道307線K152+322.12(本工程起點ZH點與在建省道307線ZH點位置相同,只是在省道307線中心線向南平移4.25米是連接線的切線方向),起點樁號K0+000,終點止于新建省道204線194+327,終點樁號K8+602.732;路線東段起點位于新建省道204線K196+330處,終點止于巴拉嘎爾高勒鎮罕烏拉街東加油站西側,終點樁號K7+566.35;罕烏拉街延長線長0.314公里,與西段JD5相連;連接線修建全長16.476公里。
2.2 計劃工期:本項目預計開工日期:2010年4月1日,交工日期:2011年10月15日。
2.3 本次招標范圍包括:路基、路面、橋涵、交通工程、排水及防護工程等。
2.4 合同段劃分:全線土建工程施工招標劃分為1個合同段,施工監理招標劃分為1個合同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以上(含貳級)資質,在過去五年內成功地完成過1個類似項目工程施工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本次施工監理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公路工程專業乙級監理資質,具有過去五年內承擔過1個類似項目工程的監理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監理能力。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3 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本項目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3.4 凡被交通運輸部(或原交通部)或內蒙古自治區取消公路工程投標資格的企業,或在處罰期內無資格參與投標的企業,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2月23日至2010年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時至11:30時,下午14:30時至17:30時(北京時間)發售招標文件處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監理合同段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上述資料的彩色掃描件或彩色復印件一套購買招標文件,同時還需要投標人提供采用A4紙打印的單位聯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標人全稱、聯系人、聯系電話(座機及手機號)、傳真、網址及郵箱等信息并加蓋單位公章。
4.2 施工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2000元(含圖紙),參考資料每套srmb1000元。監理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1000元。購買招標文件費用一律以現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項不予退還。
4.3 投標人自購買招標文件之日起,應確保其向招標人提供的通訊手段(電話、傳真、郵箱)一直有效,以保證往來函件能及時傳達并及時反饋信息,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承擔。
5. 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工程現場踏勘及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組織統一的工程現場踏勘及投標預備會。
5.2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0年3月14日10時0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8時30分至10時00分將投標文件遞交。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4 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前,施工合同段投標人需提交人民幣80萬元的投標擔保,監理合同段投標人需提交人民幣5萬元的投標擔保。投標擔保必須在2010年3月11日15:00時(北京時間)前到達招標人指定的賬號內。
聯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阜石路35號
郵編:100049
聯系人: 郭俊濤 王超
手 機:13520052364
電 話:010-88205060 59893732傳 真:010-88205605
郵 箱:china_zb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