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大使館針對英國留學的新規定
2010年2月22日:針對計分制學生申請的新規定(第四級別學生簽證 )
著重關注那些對赴英國留學并不重視,而旨在將第四級別簽證作為工作途徑的申請人。盡管學生在英國學習期間可以進行一些工作以負擔生活開銷,我們仍需要確保該簽證類別不會被那些以進入英國勞務市場為主要目的的人所破壞。以下關于移民法規的變動:
將學生在學期期間工作時間減半,從每周20小時減至10小時;
學期時間在6個月或以下的學生,其親屬不得來英國陪讀;
學生陪讀的親屬不得工作,除非其本人有資格成為{dy}級別普通簽證規定的高技術移民,成為第二級別普通簽證規定的技術工作者,為運動員或教會牧師。變動將在2010年3月3日生效,所有第四級別簽證申請都將遵循新的規定。
對于英語語言課程3月3日起,我們將提高第四級別簽證規定的英語語言課程{zd1}水平從A2提高至B2。加強英語語言課程學生的語言能力的相關測試.將在夏季推出針對第四級別學生的英語語言測試新措施。將被要求在我們認可的考試機構進行測試,以便證明其英語語言水平。
這些措施將加強對第四級別的控制.對于真實前往英國學習的學生則影響甚微。
北京金東方國際教育文化交流中心(國家發改委直屬單位)
010-6390-7330/7332 英國留學部負責人馮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