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手冊
ISO9001:2008 質量管理體系 要求
4.2.2 質量手冊
組織應編制和保持質量手冊,質量手冊包括:
a) 質量管理體系的范圍,包括任何刪減的細節正當的理由(見1.2);
b) 為質量管理體系編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對其引用;
c) 質量管理體系過程之間的相互作用的表述。
4.2.3 文件控制
ISO9001:2008 質量管理體系 要求
4.2.3 文件控制質量管理體系所要求的文件應予以控制。記錄是一種特殊類型的文件,應依據4.2.4的要
求進行控制。
應編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規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a) 為使文件是充分與適宜的,文件發布前得到批準。
b) 必要時對文件進行評審與更新,并再次批準;
c) 確保文件的更改和現行修訂狀態得到識別;
d) 確保在使用處可獲得適用文件的有關版本;
e) 確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識別;
f) 確保組織所確定的策劃和運行質量管理體系所需的外來文件得到識別,并控制其分發;
g) 防止作廢文件的非預期使用,如果出于某種目的而保留作廢文件時,對這些文件進行 適當的標識。
4.2.3.1 工程規范
組織應有一過程,以保證按顧客要求的時間安排及時評審、發放和實施所有顧客工程標準
/規范及其更改。及時評審應當盡快進行,不應超過兩個工作周。
組織應保存每項更改在生產中實施日期的記錄。實施應包括對文件的更新。
注:當設計記錄引用這些規范或這些規范影響生產件批準過程的文件(例如,控制計劃、 FMEAs等)時,這些標準/規范的更改要求對顧客的生產件批準記錄進行更新。
4.2.4 記錄控制
ISO9001:2008 質量管理體系 要求
4.2.4 記錄控制 為提供符合要求和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