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食補充劑、膳食營養補充劑、保健食品這些到底有啥區別?吃了以后真的對人體有益嗎?人們要生存,每天要進食不同的動植物類食物。有些是tr的,有些是經過加工的。在加工的過程中可能會添加一些添加劑,這些添加劑有的是為了保鮮、有的是為了增加口感、有些是為了增加保質期等。
同時在食品加工的過程中,食物的本來成分也會發生些改變,有些會破壞或流失。所以在保證人體對營養素的需求上,需要盡量食物來源的多元化,盡量保證食物的tr屬性。但是真正做到是很困難的。特別是現在生活壓力大,工作緊張,有時很難在飲食上下更多的功夫,很多時候僅僅填飽肚子或者是僅僅滿足口感,忽視對營養素的全面需求和選擇。
在達不到全面均衡營養的前提下,適當選擇一些膳食補充劑,我認為是一個不錯的替代選擇。當然不能把這個作為主要的方法,而忽視對健康食物、健康生活方式的選擇,不能本末倒置。
下面介紹一下幾個相關概念,便于大家理解相互關系:
膳食補充劑(Dietary Supplement)
膳食補充劑(Dietary Supplement)是源于美國食品yw管理局1994年頒布的《膳食補充劑健康與教育法(DSHEA),在總統克林頓簽署后獲得的正式的法律定義。其對膳食補充劑作出如下規定:
一種旨在補充膳食的產品(而非煙草),它可能含有一種或多種如下膳食成分,一種維生素、一種礦物質、一種草本(草藥)或其他植物、一種氨基酸、一種用以增加每日總攝入量來補充膳食的食物成分,或以上成分的一種濃縮物、代謝物、成分、提取物或組合產品等。而在歐盟稱為食品補充劑(Food Supplement),其源于歐盟《食品補充劑法令》,它的目的很明確,只是作為食物的補充。
膳食營養補充劑
膳食營養補充劑,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2012年7月26日發布的《產業轉移指導目錄(2012版)》。我國規定“膳食營養補充劑”的原料必須是人體必需的營養素,或者構效關系相對明確的生物活性物質;它是一個橫跨了保健食品、普通食品的產品集。
美國的“膳食補充劑”則是一類區別于普通食品和藥品的第三類產品。 我國的“膳食營養補充劑”的目的是“提高機體健康水平和降低疾病發生風險”,而美國的“膳食補充劑”的目的是“補充膳食成分”。
營養與功能食品
營養與功能食品是我國學術界常用的術語,其含義是:使用營養素、生物活性成分、益生菌或藥食同源物質生產的或添加了上述物品的食用產品;以及改變了tr食品初始營養構成的食品;食用這類產品以獲得健康益處為目的,對特定的人群具有平衡營養攝取、調節機體功能的作用,但不以zl疾病為目的;通常會在產品標簽上標明營養或功能聲明。其區別于一般食品的最根本的標志是其獨特的食用價值,即:通過飲食干預的方式發揮維護和增進健康的作用。
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在2005年4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其定義為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zl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國內外對膳食補充劑、膳食營養補充劑、營養與功能食品、保健食品等等可能有不同理解,它們的內涵和外延可能是不wq一樣。但我個人認為這類補充劑都是處于食品和藥品之間的一類人體需要,對人有一定益處,可維持或促進健康的物質。這些物質一般都來源于tr的動植物,有些可能也來源于化學合成。
人體需要的營養素有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維生素、礦物鹽、微量元素,其實還有一種重要物質就是水。水在人體中占60-70%,可見它的重要性。這些元素可以通過平衡膳食來解決它不缺的問題,但是如果處在疾病或亞健康的狀態下,可能就需要增加某些成分的劑量來改善健康狀態、達到改善機體狀況、預防疾病的目的。
特別是隨著年齡的增加,機體的機能逐漸衰退,對營養物的吸收可能也存在障礙,如何選擇補充劑也需要根據每個人的具體情況來決定,比如年齡偏大,日照時間少,可以適當補充維生素D和鈣制劑;食物吃的比較精細,過度加工的食物進食偏多,可以補充一些B族維生素等等。
當然我個人認為tr提取的營養物質可能對人體更有益處,更有利于人體的吸收。我國古代就有藥食同源的說法,其實很多yw就是從普通的食物中提取有益的成分,增加到足夠大的劑量就成為藥品。對于一般人群,我傾向少量補充不要過量,間斷補充,逐漸達到身體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