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雷電具有高電壓、大電流、時間短和強電磁輻射等特征,極易引起火災和,甚至擊毀建筑物,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雷電防護是一個系統工程,與建筑施工技術要求和施工質量緊密相連。若措施不當,監督不到位,一旦建筑物建成,勢必留下隱患。之前,因技術方面原因,對于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項目防雷裝置的施工與驗收方面一直缺乏相應的標準支撐。
這一階段是中山防雷檢測的核心部分,也是最為辛苦繁頊的部分。
1、主動同被檢單位(或稱客戶)出示有關證件和文件。證件包括工作證、上崗證、執法證、收費員證、電工證等,各地的情況不一樣,證件的種類也有所不同。如果不主動出示證件,有些被檢單位也會要求查看的,這是被檢單位的權利。主動向被檢單位出示證件是一種良好的工作習慣,也是中山防雷檢測標準化中的不可缺少的一步。文件一般包括檢測協議或合同、法規性文件、地方法(method)規、《氣象法》、規范等。如果在工作中把這些文件都帶齊全則顯得累贅,可以根據被檢單位的需要而有選擇(Select)地提供。
2、查看有關圖紙、詢問有關情況。防雷裝置有些是隱蔽工程,在檢測中是不可能檢測到的,如地網的做法、屏蔽的網格尺寸、墻內或地下接地體及其材料規格等。這就需要通過查看圖紙、詢問等方式來獲得有關情況。
3、實施中山防雷檢測。中山防雷檢測可分為檢查和測量兩部分,檢查是定性的,而測量則是定量的。檢查的項目比較多,有幾十項甚至上百項之多,這里就不一一列舉了。測量項目則相對少一些,主要有接地電阻值、避雷帶和引下線的截面積、焊接長度、引下線的間隔距離、又名防雷針的保護范圍、電涌保護器的引線長度、土壤電阻率等,其中有些項目則需要通過計算(calculate )得出結論。檢測結果和數值務必記錄清楚,便于整理。請被檢單位的有關負責人陪同檢測,則可以少走彎路,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4、寫出現場報告或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在檢測結束后,在現場馬上寫出現場報告或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做法,有不少地方采用,這樣有利于隱患被盡快地整改。但這種形式的報告或通知書不宜做為檢測的最終報告,因為一是這種報告不夠正式規范;二是不利于存檔管理。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