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帝科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帝科股份)自設立以來,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規范運作,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在資產、人員、財務、機構、業務方面具有wq的獨立性,并擁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及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
資產完整
帝科股份系由帝科有限整體變更設立,承繼了帝科有限所有的資產、負債及權益。具備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研發、采購、生產、銷售系統和配套設施,合法擁有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機器設備、專利、商標、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具有獨立的產品研發、采購、生產、銷售系統,其資產具有完整性。
人員獨立
帝科股份建立了獨立的人事、勞動、工資管理體系,擁有獨立運行的人力資源部門。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結構,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嚴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產生,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股東干預公司人事任免的情形。
財務獨立
公司設立獨立的財務部門,配備了專職的財務會計人員,并已建立了獨立的財務核算體系,能夠獨立作出財務決策,具有規范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獨立設立銀行賬戶,不存在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共用銀行賬戶的情況;公司作為獨立的納稅人,依法獨立納稅。
機構獨立
帝科股份建立健全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完備的法人治理結構。具有完備、獨立的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內部經營管理機構,各職能管理部門均能夠獨立行使經營管理職權,在機構設置、職能和人員方面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機構混同、合署辦公的情形。
業務獨立
帝科股份獨立對外簽訂合同,開展業務,擁有獨立完善的研發、采購、生產、銷售體系,具備面向市場自主經營的能力。具有獨立的業務資質證書,不依賴于股東和其他任何關聯方進行生產經營。
未來,帝科股份將持續加強技術人才的引進、培養,完善自主研發體系,緊密把握下游市場需求,保持技術{lx1}優勢。在太陽能光伏領域,以正面銀漿產品為核心,進一步增加公司產銷量,深度開發優質客戶,提高正面銀漿市場占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