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長安DHL快遞公司DHL國際快遞,DHL中外運敦豪,DHL東莞長安負責人 徐萬澤:手機 DHL服務DHL137-2358-9252當您(以下也稱為“發件人”)
委托我公司(以下簡稱“ DHL”)從事快件運輸服務時,您即代表您自身或與運單中所稱的快件具有利益關系的任何其他方同意:
除由DHL的授權代 表書面同意外, 本條款與條件將自D H L 受理此快件時生效。
本條款與條件所稱快件,是指一份運單下所有的文件或包裹,DHL將自行選擇空運、陸運 或任何其他方式進行該快件的運輸。
一份運單應包括DHL電子商務工具所出具的有關標 簽、運單或交貨單,并應包含本條款與條件。
每一快件運輸都將適用本條款與條件中關 于責任限制的規定。如發件人要求更大程度的保護,
可另行投保(有關細節請參看下文)。DHL是指DHL速遞網絡的任一成員。
1. 清關、出口及進口:
DHL為向發件人提供服務而可以代表發件人從事以下事項:(1)填寫各類文件, 更正產品或服務項目的編碼,
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繳納相關稅費;(2)作為發件人的貨運代理人辦理關稅及出口管制的有關手續,
并在且僅在指定報關行完成貨物清關入關的手續時作為收件人;(3)應他人要求將承運的貨物轉交給收件人的進口代理,
或運到其它地點,只要DHL有合理理由判斷該他人已獲得必要授權2. 不能承運的快件:
發件人同意其交運的快件都是可運輸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不予運輸:
屬于國際航空貨運協會(IATA)、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關于危險貨物公路運輸的歐洲協定 (ADR)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或組織所規定的有害物品、危險物品,以及屬于禁運或限運的物品;
未能按照有關海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
DHL認為不能安全、合法運輸的其他任何物品;或者
包裝有缺陷或不當的貨物。
3. 派送和不能派送:
快件不能派送到某郵政信箱或僅按郵政編碼派送。快件將按發件人提供的收件人地址派送(在郵政投遞中郵件的接收者應被視為收貨人),但不一定直接送達收件人本人。如果收件人地址設集中接收點,快件將被派送到該接收點。有以下情形之一的,DHL將以合理的努力將快件退還發
件人,因此額外發生的費用由發件人支付:該快件被認為是不可接受的;海關認為發件人低報了貨物的價值;無法合理確定或找到收件人;收件人拒絕接收快件或支付運費。如不能退還,DHL可以對快件進行放棄、處置或變賣,且不就上述行為向發件人或其他人承擔任何責任,所得收入將在扣除相關管理費以及處理費用后返還發件人。
4. 查驗
DHL有權在未通知的情況下對快件進行開封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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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中外運國際貨運業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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