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秘密載體印制是保密管理的重要環節。近期,有關部門發現,個別地區基層黨政機關、涉密單位嚴重違反保密管理規定,在不具備國家秘密載體印制資質的圖文制作、打印復印店印制涉密文件資料,甚至將大量涉密文件資料存儲于打印復印店的互聯網計算機中,嚴重危及國家秘密。
【典型案例1】
2017年4月,某機關工作人員張某擅自將1份秘密級國家秘密文件交由個體文印店進行復印,該文件被文印店其他顧客用手機翻拍并擴散至互聯網造成泄密。案發后,機關辦公室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張某被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另有多名責任人員被給予誡勉談話。
【典型案例2】
2018年3月,某機關工作人員李某將2份秘密級紙質國家秘密文件交給單位附近某個體文印室,要求制作形成word版,該文印室人員使用連接互聯網的計算機處理并通過QQ傳輸造成泄密,李某被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 保密提醒/
印制國家秘密載體,應當在本機關、單位內部進行。確需在本機關、單位外印制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保密資質的單位承擔,簽訂保密協議,提出具體保密要求,采取措施對印制過程進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