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環境因素
自然環境包括物理環境、化學環境、生物環境。
物理環境的構成因子包括溫度、氣流、氣壓、聲、光、放射線等,它們處于自然狀態時,會給人直接的刺激,人會獲得感受做出行為反映。其中與景觀照明的接觸最直接的因子就是“光”。光是一種語言,可以表達建筑師的設計理念和藝術追求;光是一種隱形軟件,控制著城市和建筑的功能運作和色彩的演現;光更是“建筑的第四維空間”。因此,應主動了解光,體察光,運用光,積極參與光的設計,把光融入規劃和創作。
化學環境包括各種氣體、水、粉塵、化學物質等因子。空氣對燈具的氧化,水對燈具的腐蝕,粉塵對光線的阻礙等都會給最終結果造成影響。選擇燈具要求達到防水、防塵等級。
生物環境由動物、植物、生物、微生物構成。對建筑物進行景觀照明設計時,同時要考慮植物種類、生長狀況、分布情況、變化規律。也要對周邊的花草、樹木、休息設施等進行輔助設計,從而形成一個完整的燈光整體。
2、人文環境因素
人文環境包括政治、藝術、科學、宗教、美學等很綜合生態環境。
固定的環境包括建筑、橋梁、燈光、噴泉、草坪、雕塑等。景觀照明設計是營造一種氣氛,一種呼之欲出的文化。這種文化看不見摸不著,從中能感受到,影響心境。建筑景觀照明的燈光如果過于強調技術性,就會使人感到生硬。忽視了文化狀態,讓人感到是在被動的接受。景觀照明設計的著眼點應該自然、和諧。所以設計師進行設計時,應考慮建筑與景觀的布局、線條、顏色、比例、尺度、質感、光線、節奏、韻律。讓觀賞者感到自然,主動去尋找、去挖掘、去體會、去琢磨其中的品位。
3、建造者、投資者因素
市場經濟決定了業主單位必須從各自的經濟利益出發,他們對實施照明工程采取不同的態度。而且各個業主對建筑、景觀燈光的理解深度及個人的思維、意識、愛好、審美觀點的差異,形成了五顏六色的燈光效果。
顏色和人的情緒有密切關系,也在建造者投資者因素之內。藍色使人感到安寧和滿足;黃色給人以輝煌和興奮的感覺;紅色使人急于取勝、煥發青春;紅綠交織讓人感到強壯、可靠、堅毅;淡淡的藍色可令人有自尊心;紅、橙、黃等暖色調可以使人興奮、氣氛溫馨等等。建筑立面應慎重選用綠、藍、紫等冷色,采用不當容易使人感到陰森寒冷。
4、照明設備的技術水平因素
應注意高新技術和高科技照明器材在景觀照明工程中的應用。技術手段創新:創新求異,運用新工藝、新光源、新材料,應用高科技。還應考慮智能化因素。
5、方案的可行性因素
包括投資方、設計師構思與意圖、現場環境三個方面。
設計師應了解景觀的屬性、功能、環境、視點、外形特征、建筑風格和建筑飾面等。分析有可能觀看燈光的若干個視點---遠、近、高、低、周邊四個方位,設定出主要視點和視點,并由此出發,構思景觀燈光的總體效果和具體方案。
方案設計的編制是十分重要的。應在進行大量的現場調研、實地勘查、設計構思、分析計算的基礎上,確定出設計方案的總體指導思想、主視點的位置及重點表現內容等并用文字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