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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REACH標準對電子產品制造商REACH影響?
名為《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與限制》(簡稱REACH)的新法律已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在歐盟開始生效了,這個名稱會讓人聯想到是一部有關化學品的法律,那么為什么電子產品制造商需要為一部關于化學物質的規章而費神呢?
原因在于,電子產品是由上千種化學物質制造而成,大部分物質將在REACH法規登記之列,一些受到高度關注的物質使用必須得到許可,因此最終應用會受到限制。
RoHS讓我們僅僅考慮六種有害物質,如果將氧化物和各種阻燃劑之類考慮在內的話,這六種物質總共包括約100種材料,然而仍然有很多有毒或其他有害物質在電子和機電產品制造中使用。其中一些在部分業界指導中已有包括,如電子行業的JIG-101與汽車行業的全球汽車申報物質清單(GADSL)等,但還有很多沒有包括在內。如果不遵守或者供應鏈中斷發生的風險可能很大,因為大多數電子產品制造商把關注的焦點僅僅放在理解RoHS物質所造成的風險。
由于大多數OEM廠商通常不直接使用這些物質或將它們出口到歐盟,所以廠商要面對的REACH法律義務并不是很廣泛,但事實上法規對供應鏈的追溯還是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你的供應商由于疏忽或者故意不登記在你產品中所使用的某種物質都可能導致你的公司被逐出歐盟市場,或者更為嚴重的禁止產品發運。
如果你是一個商品制造商,那么確定供應鏈中斷風險是一項很重要的任務,雖然法規中沒有規定,但對于主要利益方,包括雇員、投資商和客戶,這確實是一個真正的責任。
物質公開要求可能是廠商及其供應商要了解的最重要事項。REACH第33條表明,對于任何列入高度關注物質(SVHC)候選名單(將于2008年底或2009年初公布)上的物質,應一個但不限于一個客戶的要求,其信息必須由供應商告知其客戶,至少廠商必須提供這些物質的名稱。在候選名單發布之日起該規則即生效,然后你有45天的時間對你的客戶、潛在用戶或者綠色和平組織的要求做出回應。
早在2004年,我們就建議電子產品OEM廠商努力獲取詳盡的物質成分數據,這樣做的原因就是考慮到REACH及其可能的影響。對于大部分整機產品而言,獲得所有公開信息仍然幾乎是不可能的,因此你的公司需要為REACH的短期公開要求作好更加充分的準備,并且了解針對你的供應鏈下一步有哪些難題。例如如果能得到詳盡的公開信息,就可以準備好比較SVHC侯選目錄和你產品的材料成分;如果不能,{zh0}查明為什么你的供應商不愿意共享這些信息并確定行動的方針。
因為沒有人準確知道哪些SVHC物質將出現在侯選目錄里面,所以獲取盡可能多的有關你產品構成物質的信息{jd1}是個好主意。另一個需要注意的地方是高度關注超過一定數量和濃度容限(通常為0.1%)的物質,在正常使用中以及更重要的是在處理過程中會接觸到這些物質,如果這些物質沒有因該用途而進行,那么按照第七條款的規定應該通報相關機構。
委員會工作組最近正在等待法律服務處的回復,0.1%容限是針對同類材料、整個物體或者是其他。在做出回應之前,一切都是未知數。對于記錄來說,業界傾向于整個物體,非政府組織則傾向于同類材料。
除SVHC之外,其他也有一些限制要求是預先登記的。在歐盟,制造、銷售、使用物質或預加工的廠商都要在2008年6月1日到2008年12月1日之間對使用的物質進行登記。這樣他們就可以將使用時間延長到2018年,否則要想讓物質繼續出現在市場上必須進行緊急注冊。
雖然大多數電子產品OEM廠商都不需要進行提前登記,但許多在歐盟做生意的供應商與合約制造商卻需要。確保你的供應鏈都了解REACH和預先登記的必要性,這是供應鏈中斷的首要可能原因。通過咨詢有關預登記計劃的信息,你會發現很多有趣的事情,例如有些公司不再計劃生產有疑問的物質。
REACH的眾多底線之一是,供應網絡之間的溝通將發生改變。不再是下游廠商要求上游廠商做出行動的單向溝通,溝通將發生在雙向,在如今分散的供應鏈上。
由于當初構思時沒有將環境考慮在內,今天的供應網絡已經被證實幾乎不能及時處理下游的RoHS信息流。如果沒有重大的供應網絡的重組,以及開發出可用、簡潔以及實用的軟件工具和標準,REACH的溝通要求將會使許多供應網絡癱瘓。
52.在REACH規定下工業將肩負什么責任?
新的法律涉及到生產商、進口商、分銷商、和下游用戶。
生產商生產物質。進口商從非歐盟國家進口物質,和下游用戶工業或專業使用化學品。分銷商只是儲存或將物質投放市場。他們中的一些人將化學品混合來得到配制品(例如:墨水),有些人用物質或配制品來制造物品(例如:圓珠筆、椅子或汽車),或在商業中使用它們(例如:CD制造商用脫脂劑來清洗機器)
絕大多數的REACH要求直接應用在物質的制造商和進口商。他們將提供他們化學品性質的數據,進行化學品安全評估和執行風險管理措施。
下游用戶將被提供有關他們所購買的化學品的安全信息,并且當他們處理這些化學品時,他們應該遵從這些信息。他們也需要保證他們的消費者(例如:工業和消費者)也擁有所有安全使用他們產品的必要安全信息。當一個化學品(如果大于1噸)使用的某個用途未被原始注冊所覆蓋,新的用途或降低風險措施必須向行政部門報告。分銷商業也必須保證提供他們銷售的物質的安全信息。
歐盟REACH法規對我國化工等主要行業的影響
歐盟REACH將對我國化工等行業造成3大沖擊。今年6月1日正式實施的歐盟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法規(REACH),涉及范圍廣、影響巨大,將對我國化工、紡織、機電等行業造成4大沖擊。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檢驗司董輝等專家在培訓班上指出,歐盟REACH制度的實施,一方面有利于人類健康和環境保護以及化學品生產與使用的規范,但同時也會給我國相關行業產品出口帶來嚴重負面影響。
這種嚴重負面影響主要包括:
一.是直接沖擊出口化工產品及其下游相關產品。REACH制度實施后,我國出口化工產品將面臨注冊、評估、授權問題,預計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將使企業出口成本普遍提高5%以上。更為嚴重的是由REACH法規引起的連鎖反應,如美國啟動了立法提案、日本宣布要建立商品檢驗注冊制度等,綠色壁壘迅速蔓延,將使我國化工及相關產品出口遭受的障礙擴大。
二.是間接導致我國從歐盟進口產品成本增加,影響下游相關產業的發展。歐盟是我國重要的石油和化工產品來源地,REACH法規實施后,歐盟的化學品生產商或出口企業必將高額的注冊、評估費用計入產品成本,因而提高出口價格。據行業測算,這將使我國從歐盟進口化學品的平均價格提高6%以上,不僅影響我國化工產業發展,且將導致我國紡織、醫藥、輕工、電子、汽車等相關下游產品成本增加。
三.是面臨影響人體健康及污染環境產品的沖擊。歐盟新法規的實施,將普遍提高產品的生產成本,那些原來成本高、利潤小、污染環境、危及人身健康的產品,其生產地可能會從歐盟轉移到第三世界,我國也將面臨這種轉移的沖擊,受到不良影響。以上如有需要和了解請來電咨詢15999826678 張工
歐盟REACH法規具體實施細則及相關時間,據中國環氧樹脂行業協會專家介紹為:
2007年6月,REACH法規生效;
2008年8月,歐盟化學品管理局正式運行;
2008年6至11月,分階段物質預注冊;
2010年11月,需注冊的產品為產量或使用量超過1000噸或以上的化學物質及產量者使用量在每年1噸的致癌物,有機突變或有繁殖能力的有毒化學物質(CMR1及2中規定的物質)及產量或使用量在每年1000噸及以上的水生生物有毒害作用的化學物質(R50/53)(截止期);
2013年6月,需注冊的產品為產量或者使用量超過每年100噸以上化學物質及對環境有毒害作用的化學物質(截止期);
2018年6月,需注冊的產品為產量或者使用量超過每年1噸的化學物質(截止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