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廚廢物不標準排放,不只會影響到城市環境,還有能夠被不法分子用來提煉“地溝油”,損害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大會時間,彭超等代表提出《福建省餐廚廢物處理條例》方案,期望加強立法處理餐廚廢物的收回使用。
代表們主張,對餐廚廢物的搜集、運送、處置實施特許運營。未經答應,任何單位和自己不得從事餐廚廢物的搜集、運送和處置。食物加工公司、餐飲公司、單位食堂等餐廚廢物發生單位,應當與特許運營權公司簽定餐廚廢物收運協議。未簽定協議的,不得經過環境影響評價,不得處理餐飲效勞答應證。
餐廚廢物特許運營公司,每半年將簽定的餐廚廢物收運協議向市級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存案;應當樹立餐廚廢物處置臺賬,載明餐廚廢物的品種、數量及流向。從事畜禽飼養的,制止使用餐廚廢物飼喂畜禽。
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對餐廚廢物發生單位和特許運營公司進行監督查看。未獲得特許運營答應,從事餐廚廢物搜集、運送、處置活動的,由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中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使用餐廚廢物飼喂畜禽的,由農牧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餐廚廢物處置效勞公司未經同意私行歇業、歇業的,由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