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工業是為海洋運輸、海洋開發及國防建設提供技術裝備的綜合性產業。受國際金融危機的深層次影響,國際航運市場持續低迷,新增造船訂單嚴重不足,新船成交價格不斷走低,產能過剩矛盾加劇,中國船舶工業發展面臨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按照穩增長、調結構、促轉型的工作要求,為保持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8月4日,國務院批準《船舶工業加快結構調整促進轉型升級實施方案(2013—2015年)》。這份《實施方案》提出七項主要任務:一是加快科技創新,實施創新驅動。二是提高關鍵配套設備和材料制造水平。三是調整優化船舶產業生產力布局。四是改善需求結構,加快gd產品發展。
五是穩定國際市場份額。六是推進軍民融合發展。七是加強企業管理和行業服務。
為了實現其實施政策性支持方案,即鼓勵老舊運輸船舶提前報廢更新;支持行政執法,公務船舶建造和漁船更新改造;鼓勵開展船舶買方信貸業務;加大信貸融資支持和創新金融支持政策;加強企業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控制新增產能,支持產能結構調整。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對化解產能過剩矛盾、加快結構調整、促進轉型升級、保持船舶工業持續健康發展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抓好工作落實。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盡快制訂和完善各項配套政策措施,切實做好有關指導和服務工作。各有關地區要按照本實施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結合實際抓緊制訂具體落實方案,確保按時完成各項任務目標。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反饋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