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稱,該建筑建筑面積為800.00平方米,未依法取得規劃許可,違反了《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第二十三條{dy}款的規定,屬違法建設。請上述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自行拆除上述違法建設,或者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文件、授權委托書、相關審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機關主張權利,接受調查,提出陳述、申辯理由。逾期無人主張權利或者未自行拆除上述違法建設的,本行政機關將依據《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報經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批準后,予以強制拆除。
據悉,這座位于北京白石橋路一小區26樓頂層的別墅,施工6年,樓下住戶因受不了施工噪音,已換三茬。還有的住戶不堪常年施工和漏水困擾紛紛賣房。物業對此無計可施,而城管出面,也只是下了一紙約談后便沒了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