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勞動合同法》推出了一項關于人才派遣公司運行的新舉措,即賦予被派遣的勞動者與其他勞動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權利。多數人才派遣公司對于這項新舉措目前保持著觀望的態度,以期在適應之后對于人才派遣公司自身進行相應的調整和配合。
市工商局注冊部門指出,《勞動合同法》中這項新舉措的推行,對于人才派遣公司來說既是機遇又是挑戰。新《勞動合同法》對于人才派遣公司的申請許可流程進行了要求上的完善,準入標準也相應提高。如今的人才派遣市場可謂是良莠不齊,新舉措提升了社會經濟對于人才派遣公司業務開展的門檻,對于行業改善和清理有很好的效果。如果人才派遣公司整個行業能夠得到綜合性的良性調整,對于人才派遣公司的自身發展也會形成很好的助推力,為其提供更好的發展平臺。
新舉措的具體內容包括對勞務派遣的用工性質進行了限制,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成了工作崗位的新要求。在此要求之下,人才派遣公司很可能會有過去傳統業務上的減少,但就長遠來說,相關企業會有更加規范的發展前景。人才派遣公司也要面對新舉措的要求對企業單位的運營模式進行相應的調整才能更好適應政策的走向和行業的未來發展趨勢。
需要進行調整的不僅僅是人才派遣公司,用工企業也要有所配合。以往很多用人單位對于崗位的性質定位比較模糊。就以包裝工為例,既可以定位在生產流程中的輔助位置,也可以說是關鍵性的崗位。新舉措要求用人單位就這種現象對崗位性質有更明確的劃歸,以實現崗位的“三性”,維持與人才派遣公司之間的穩定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