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zx1}數據顯示,今年前7個月,我國共出口農藥69.5萬噸,同比增長27.4%;出口金額22.7億美元,同比增長33.7%,可謂是量價齊升。但鮮亮的出口數據背后,卻隱藏著農藥行業無奈與難言的尷尬——中國農藥在國際市場上始終是有量而缺品牌。
長期以來,在除草劑、殺蟲劑、sj劑等主打農藥領域,我國都不乏馳騁于國際市場的強勢品種與產品,如除草劑草甘膦,sj劑代森錳鋅等。但遺憾的是,這些產品絕大多數是以原藥形態先行進入跨國公司,再由對方用自有品牌轉手賣出或深加工成制劑出售。由此可見,我國農藥企業實際上擔當的是貼牌生產的角色。
究其原因,這都囿于國內農藥在國際市場上缺乏品牌效應,缺乏過硬的具有獨立知識產權新產品做支撐。筆者以為,為改變目前農藥出口存在的購銷主體間地位與盈利不對等現狀,盡快樹立起國產品牌大旗,農藥行業亟須在GLP建設、高新農藥產品研創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
GLP是英文“良好實驗室規范”的縮寫,是包括實驗室設計、實施、查驗、記錄、歸檔保存和報告等組織過程和條件的一種質量體系,施用對象包括農藥、工業化學品等。農藥海外市場的開拓,不僅需要產品本身具有強大的競爭力,還需要與國際通行的交易慣例接軌,就是要擁有一套擁有國際認證資格的qw實驗室的GLP數據。而為了取得GLP數據,企業往往要花費上千萬美元和曠日持久的時間代價。
近年來,我國非常重視農藥qw實驗室建設,目前國內獲得相關資格的GLP實驗室僅有沈陽化工研究院和北京穎泰嘉禾實驗室2家,其qw性和影響力也有待加強,應當整合各種力量,乃至政策扶持,將其盡快打造成國際zmqw實驗室,使其出具的GLP數據通行世界,得到國際市場普遍認可。
同時,國內農藥行業亟須改變研發創新思路,著重開發具有研創性的核心技術。首先要廣開渠道jjr才短缺問題。一是加速整合國內研發力量,集中起來快辦事、辦大事;二是可以借助國家已實施的“千人計劃”契機,招攬海外農藥領域qyr才,以此獲取研創優勢,縮小與國外農藥巨頭產品的技術差距。
另外,藥企在與跨國公司交易過程中,不能jx于發生簡單的產品銷售行為,而要利用對方對我方產品的依賴,大膽提出企業與品牌推介的合理訴求,使自己的產品在國際市場上有嶄露頭角的機會。
綜上所述,如果上述問題得到了很好的解決,,那么中國農藥企業就可能從單純的產品生產者轉換為產品經營者,繼而再升格為品牌擁有者。屆時,國產農藥才能真正獲得競爭力,才算真正走出國門。
(責任編輯:焦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