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規定,5月1日以后,“cmsb”字樣不允許再出現在產品外包裝上。14日,記者走訪高新區多家大型商場發現,仍有部分商品包裝上印有“cmsb”的字樣。工商部門工作人員表示,5月1日以前印有該字樣并進入流通領域的商品仍可銷售,5月1日以后,“cmsb”禁用,違者罰10萬。
5月1日,國家正式實施了新修訂的《商標法》,新《商標法》規定,生產、經營者不得將“cmsb”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及其他商業活動中。
新《商標法》已經實施半月,14日,記者走訪了高新區多家大型商場和超市發現,多數企業戶外廣告和店內宣傳上,已經見不到“zgcm商標”的字樣,但仍有一些印有“zgcm商標”的商品在架銷售,主要集中在零食、糧油、調味品等貨架上。記者發現,印有“cmsb”商品的生產日期多在2014年5月1日之前,日期最近的是4月28日。
超市的工作人員介紹,“這些印有"zgcm商標"的產品都是在新商標法實施之前就已經上架銷售的,現在有一些產品已經更換了包裝。”對于禁用“cmsb”的規定,記者隨機采訪的多數市民不知情?!翱粗鴸|西好,價格實惠,如果有"cmsb"就更可靠一些?!碧m女士說。
高新區工商部門商標注冊處負責人孫先生介紹,5月1日以前,已經進入流通領域的印有“cmsb”字樣的商品仍可銷售,5月1日以后生產的商品不允許使用“cmsb”,“如果商品的生產日期在5月1日以前,但是在5月1日以后進入超市銷售的,也屬于違規。對于違規的商標持有人,將罰款10萬元?!睂O先生說,此次“cmsb”禁用,不包括省級zm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