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在拼裝作業前需要滿足的條件
鋼結構公司在拼裝前應對拼裝場地做好安全設施、防火設施。為了防止胎位移動和變形,應對拼裝胎位進行檢測。拼裝胎位{zh0}留出恰當的焊接變形余量,防止拼裝桿件變形,角度變形。
鋼結構拼裝焊工必須有焊接考試合格證,有相應焊接材料與焊接工位的資格證明。熟悉圖紙,編制好拼裝工藝,做好技術交底。
鋼結構拼裝前,對拼裝用的高強螺栓應逐個進行硬度試驗,達到標準值才能進行拼裝。拼裝前桿件尺寸、坡口角度以及焊縫間隙應符合規定。
鋼結構安裝的前期工作需要
鋼結構的桿件截面應根據強度和穩定性計算確定。為減小壓桿的計算長度增加其穩定性,可采用增設再分桿及支撐桿等措施。用鋼材制作的板型鋼結構及雙層殼型鋼結構的節點,主要有十字板節點、焊接空心球節點及螺栓球節點三種形式。
鋼結構安裝前應做到:查驗各節點、桿件、連接件和焊接材料的原材料質量保證書和試驗報告,復驗小拼單元質量合格證書;
鋼結構安裝前應做到:對施工單位預埋件、預埋螺栓位置和標高、鋼結構的定位軸紅和標高進行復核檢查;鋼結構施工圖與工圖實際鋼結構的復核工作,檢查有否差錯。
鋼結構安裝高空作業安全措施
一、基本要求
1、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須列入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2、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并建立相應的責任制。
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3、 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 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5、 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6、 施工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7、 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qc。
對進行高處作業的高聳建筑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有六級以下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暴風雪及臺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8 、因作業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后應立即恢復。
屋面與樓層周邊及水箱與水塔周邊等處,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二、 攀登作業安全防護
1、
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應確定用于現場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設施。現場登高應借助建筑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也可采用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進行攀登作業時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設施。
2、 柱、梁等構件吊裝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應在構件施工圖或說明內作出規定。
3、
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于1100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4、移動式梯子,均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驗收其質量。
5、 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為宜,不得有缺檔。
6、 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1處。連接后梯梁的強度,不應低于單梯梯梁的強度。
7、 折梯使用時上部夾角以35°~45°為宜,鉸鏈必須牢固,并應有可靠的拉撐措施。
8、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制成。梯寬不應大于50cm,支撐應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并加設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時,宜加設護籠,超過8m時,必須設置梯間平臺。
9、 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從非規定通道進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車臂架等施工設備進行攀登。
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10、 鋼柱安裝登高時,應使用鋼掛梯或設置在鋼柱上的爬梯。
鋼柱的接柱應使用梯子或操作臺。操作臺橫桿高度。當無電焊防風要求時,其高度不宜小于1m,有電焊防風要求時;其高度不宜小于1.8m。
11、 登高安裝鋼梁時,應視鋼梁高度,在兩端設置掛梯或搭設鋼管腳手架。
梁面上需行走時,其一側的臨時護欄橫桿可采用鋼索,當改用扶手繩時,繩的自然下垂度不應大于l/20,并應控制在10cm以內,l為繩的長度。
12、 鋼屋架的安裝,應遵守下列規定:
⑴
在層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時,對于三角形屋架應在屋脊處,梯形層架應在兩端,設置攀登時上下的梯架。材料可選用毛竹或原木,踏步間距不應大于40cm,毛竹梢徑不應小于70mm。
⑵屋架吊裝以前,應在上弦設置防護欄桿。
⑶ 屋架吊裝以前,應預先在下弦掛設安全網;吊裝完畢后,即將安全網鋪設固定。
三、 懸空作業安全防護
1、 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并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2、懸空作業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設備,均需經過技術鑒定或檢證方可使用。
3、構件吊裝時的懸空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鋼結構的吊裝,構件應盡可能在地面組裝,并應搭設進行臨時固定、電焊、高強螺栓連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設施,隨構件同時上吊就位。拆卸時的安全措施,亦應一并考慮和落實。高空吊裝預應力鋼筋混凝土層架、桁架等大型構件前,也應搭設懸空作業中所需的安全設施。
四、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
1、 建筑施工進行高處作業之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逐項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高處作業。驗收也可分層進行,或分階段進行。
2、 安全防護設施,應由單位工程負責人驗收,并組織有關人員參加。
3、 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應具備下列資料:
⑴施工組織設計及有關驗算數據;
⑵安全防護設施驗收記錄;
⑶安全防護設施變更記錄及簽證。
4、 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⑴ 所有臨邊、洞口等各類技術措施的設置狀況;
⑵ 技術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規格和材質;
⑶技術措施的節點構造及其與建筑物的固定情況;
⑷扣件和連接件的緊固程度;
⑸安全防護設施的用品及設備的性能與質量是否合格的驗證。
5、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應按類別逐項查驗,并作出驗收記錄。凡不符合規定者,必須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驗。施工工期內還應定期進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