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方法是我水處理藥劑公司經由多年來,在選礦廢水中的應用及使用單位的信息反饋總結出來的。通過對不同礦山的選礦廢水應用中發現,對統一選礦廢水投入不同藥劑或統一藥劑不同的量,其結果也不一樣。總結如下:
1、高分子聚丙烯酰胺PAM對混凝效果的影響:PAM的加入,進一步進步了廢水的混凝處理效果,但因為其是有機高分子,導致水中COD
值上升.在實踐中,將混凝處理效果的變化和COD值的增加結合考慮,一般采用PAM的投入量0.2mg/L即可。
2、在選礦廢水的混凝效果比較中:分別采用聚合硫酸鐵(PFS)、聚合氯化鋁(PAC)、明礬作混凝沉淀劑,結果表明,采用水處理藥劑聚合氯化鋁作為混凝較為經濟公道,其{zj0}用量一般可控制在30mg/L左右。
3、混凝劑沉降時間對廢水的影響:確立混凝后的靜置時間為30min。
4、在選礦廢水的吸附試驗中:粉末活性炭的用量比顆粒活性炭的用量少,基本在其一半的情況下,即可達到相同的效果。同時,由
于粉末活性炭易進入精礦,不會在水輪回中積累,故選用其做為吸附劑。其{zj0}用量一般為50~100mg/L。
5、在選礦廢水的浮選試驗中:廢水經混凝沉淀、活性炭吸附后,可全部回用,且對選礦指標無任何影響。經由聚合氯化鋁(30mg/L)
、PAM(0.2mg/L)}混凝沉淀,然后用粉末活性炭(50~100rag/L)工藝凈化后,出水水質不但達到國家礦山廢水排放尺度,而且回用結
果表明,經該工藝處理后的廢水,不僅可以全部回用,不影響選礦指標,在選礦過程中還減少了浮選藥劑用量,給企業帶來了相稱的
經濟效益。同時,因為廢水的回用,使天天的新鮮水用量減少,這對于水資源短缺的我國來說,更具有減少污染、凈化環境的社會意
義。該法流程簡樸,效果好,具有廣泛的產業應用遠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