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是我國重要的城鄉供水水源。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我國地表水及地下水復合污染事件頻,受污染的地表水、地下水互相影響,造成地下水環境質量惡化、污染問題日益突出。在認真總結國內外水資源保護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明確提出了地表水與地下水協同控制。
地表水與地下水是水文循環的重要環節,兩者相互影響。受水文地質條件、土壤巖石結構等影響,地表水與地下水相互作用和轉化,當滿足水動力過程及水力梯度條件,地表水可通過河床滲漏、側滲補給淺層地下水,并可以越流補給深層地下水,污染物也會同時進入地下水。反之,在特定條件下,地下水也可以補給地表水。
國際經驗表明,地表水與地下水污染協同控制科學有效。據http://.有關人士了解到美國《清潔水法》要求同步改善地表水、地下水水質狀況,五大湖區要求每年同步提交湖泊及地下水水質監測結果。歐盟充分考慮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協同控制,在《水框架指令》統一部署下,分別制定了地表水、地下水指令,要求避免彼此間的負面影響。經過治理,美歐部分地表水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狀況已得到改善。地表水與地下水協同控制為實現水環境質量的總體改善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對于支撐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戰略地位。我國地表水與地下水協同控制下列三方面少不了:
1、完善水環境監測網絡,同步監控地表地下水污染狀況,統籌環保、國土、水利等部門的地表水、地下水監測斷面(井),提升環境監測和風險防控能力。
2、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特別是傍河地下水開采,控制地表水污染物向地下的運移。
3、在巖溶地區、京津冀等區域進行示范,研究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相互轉化及影響,并試點開展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