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霾已不再陌生,盡管政府應對霧霾頻頻出招,但收效甚微。近日,霧霾大范圍的侵襲沈陽,一級預警發布數小時后,建筑工地卻繼續施工、環保局官網癱瘓、環保局工作人員對啟動一級響應竟不知情等等,面對如此重度霧霾污染,政府的應急預案為卻失靈了。實踐表明防治霾霾遠非一部預案就可以應付,還需清晰界定各區域、各部門、各生產單位的責任,理順執法渠道,嚴格高效執法。
應急響應措施能夠在某種程度上緩解大氣重污染程度、縮短重污染持續時間,從而實現對公眾健康的保護。我國《大氣十條》明確規定,將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納入地方人民政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實行政府主要負責人負責制。然而,近日沈陽遭遇六級嚴重霧霾污染,局部霧霾指數一度突破1400(微克/立方米),在市民期待應急預案發揮積極作用時,這個應急預案卻失靈了——多個部門官網未發布預警信息,環保局官網一度癱瘓;即使沈陽發布了一級紅色預警,但工地仍舊機器轟鳴,也未對機動車限行。
持續了近3日的遼寧省大范圍霧霾仍沒有消散。遼寧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9日上午介紹,此次霧霾是2014年遼寧全面實施新空氣質量標準以來,面積{zd0}、持續時間最長、污染最重的一次霧霾。當天上午,遼寧省政府正式啟動省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實施黃色預警。預案內容看起來也面面俱到,但從實際情況來看,預案所發揮的作用微乎其微,有關各方并沒有嚴格按照預案規定來操作。這幾年防治霾霾早已成了很多地方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應急響應機制也不新鮮,突發事件發生時,發布應急預案是“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而對于很多城市的市民來說,“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也再熟悉不過。可偏偏是在沈陽,應急預案“梗阻”的程度讓人不敢相信。
應急預案是應對大范圍空氣重污染提前預警和響應的政府專項預案, 需要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公眾共同參與。地方政府要牽頭組織,整合力量,理順關系,暢通渠道,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完善和實施管理。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要做好業務支持,并根據需要編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方案。面對不斷出現的應急狀態、每月的空氣質量排名、年底的清算,這些都在給地方的大氣環境治理不斷施加壓力,進而加快空氣質量治理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