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際上的照明設計涉及到整個建筑及其空間,包括如何使建筑和空間由于照明而增添美感,如何使人們受到感動的效果,照明設計早已超過了照明燈具的范圍。
2、美國是最早把照明設計師作為一種職業(yè)(20世紀40年代),日本(20世紀70年代)。
3、理查德.凱利,美國zm的照明設計家(照明設計之父)。主要作品:得克薩斯州福特沃思的金貝爾藝術(shù)博物館(采用自然采光和人工照明設計的調(diào)和);紐約西格雷姆大廈的入口大廳的畢加索壁畫的整個墻壁的照明設計;
4、理查德.凱利的創(chuàng)造快樂舒適的照明技術(shù):(1)。整體空間wq覆蓋溫馨祥和氛圍的環(huán)境照明;(2)。使照明對象更加清晰明了的高亮度照明;(3)。閃爍輝煌的,人具有娛樂心情的照明。
5、照明設計不光要熟知光源和照明燈具,還要深入考慮到要照明的空間、照明對象的性質(zhì)(建筑設計、建筑、以及室內(nèi)外的材料、顏色、做工等)與人們的視覺心理、生理特征的諸多因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