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巴西外貿委員會在《官方公報》上發布2016年第23號令,認定原產自中國的農機輪胎存在傾銷,對巴國內產業造成損害,且傾銷與產業受損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涉案產品南共市稅號為4011.61.00、4011.69.90、4011.92.10、 4011.92.90、4011.99.10、4011.62.00、4011.63.90和4011.63.00。
2015年12月21日,巴西外貿委員會在《官方公報》上發布2015年第83號決議,正式對原產自中國的農機輪胎啟動反傾銷調查。
突如其來的反傾銷稅使得我國農機輪胎出口巴西的市場嚴重受阻,很多出口商甚至被迫放棄巴西的市場。目前我國一些農機輪胎出口商正在焦急地尋求反傾銷后農機輪胎出口巴西的解決方案。
通過第三國轉口貿易的方式,可以有效的解決農機輪胎出口巴西反傾銷的問題:
我們知道, 巴西并不是對所有國家的農機輪胎都有反傾銷稅,這樣我們的解決辦法來了: 我們先把貨物運輸到第三國(如馬來西亞, 泰國等), 貨物到達第三國后,我們安排清關, 換柜, 出具第三國的全套文件(如原產地證, 裝箱單, INV, 提單等), 再重新出口到巴西, 貨物到達巴西后清關用的是第三國的全套文件. 這樣高額的反傾銷稅就可以有效避免了, 這就是我們所說的轉口貿易, 在征得國內外客戶的同意后我們就開始操作, 特別是一些國外的BUYER, 非常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