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山東網棗莊頻道6月11日訊(記者 趙懷樸 通訊員 付潔)將合法自建的廠房出租以后,想要在旁邊的空地再建一處廠房,可是租賃人卻拒不同意,明明是自己的地,為何不能想建就建?近日,滕州市南沙河司法所居中調解了這起糾紛。南城工業園招商
南沙河鎮某村村民秦某于2012年經過合法手續承包了本村土地,2013年秦某在承包地上蓋了兩間廠房。今年年初,秦某和鄰村的高某簽訂了《廠房租賃協議》,將這兩間廠房出租給高某用于生產制造機械設備。廠房租出去以后,雙方一直按照協議順利履行。可是不久前的一件事卻讓雙方產生了矛盾。東坑廠房出售
原來秦某之前蓋的兩間廠房連接處有一塊空地,廠房租出去以后,秦某就想在這塊空地上再蓋一間廠房。可是當他雇人搭起架子準備建造廠房時,廠房的租賃人高某卻找到秦某,不同意他在此處蓋房。秦某認為,自己只是將兩間廠房出租給了高某,可廠房之間的空地仍然歸自己支配,高某憑啥不讓自己蓋房呢?兩人一言不合吵了起來,{zh1}雙方鬧得不歡而散。由于高某堅決反對工人施工蓋房,廠房最終也沒有蓋成。事后秦某越想越生氣,于是找到了司法所,讓工作人員給他評評理。
司法所的工作人員在聽了秦某的講述后,查看了之前雙方簽訂的《廠房租賃協議》,協議中確實寫明了高某租賃的只是兩間廠房,至于廠房之間的空地如何處理協議中并沒有涉及。既然沒有出租這塊空地,為何高某會阻止秦某建造廠房呢?司法所的工作人員決定到現場實地查看一下。
經過實地走訪租賃的廠房,工作人員發現,這兩間廠房雖然并不挨著,但是兩間廠房的進出口都開在空地方向,兩個廠房的工人進出時都要經過這片空地。經過與租賃廠房的高某交談也證實了工作人員的想法。高某表示,雖然協議中并沒有將空地一并出租給他,但是兩間廠房的工人和產品都必須經過這片空地才能順利進出,如果秦某在此處建設新的廠房,不但會給工人進出帶來極大不便,也會影響工廠的生產效率,所以高某才會反對秦某在此處建房。
聽取了雙方的陳述以后,工作人員認為這是一起因相鄰關系產生的糾紛。相鄰關系,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毗鄰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利時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秦某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新蓋廠房,這是他的權利,原本無可厚非。可是當秦某將兩間廠房出租給高某后,高某作為廠房的使用權人,享有合理使用兩間廠房的權利,雖然秦某沒有將空地出租給他,但是高某在使用廠房時必須通過空地才能保障工人和產品順利進出,也就是高某在租賃這兩間廠房的同時也享有相鄰通行權。根據我國《物權法》第八十七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對相鄰權利人因通行等必須利用其土地的,應當提供必要便利”,所以秦某需保障高某的出行方便,不能隨意在此片空地上新蓋廠房。
通過對雙方的一番法理講解,秦某認識到了并不是自己的地就可以隨便建房,還要保證其他權利人的合理使用。隨后在調解人員和村委會的組織下,雙方共同就此事進行了協商,最終雙方同意先擱置爭議,待租期屆滿以后再商討空地的使用等有關事宜。隨后秦某自覺拆除了空地上的施工架子,還高某通行的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