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嚴重違法違紀被紀檢部門查處的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原盟委副書記蔚小平于7月5日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2010年1月18日下午,內蒙古自治區紀檢委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媒體通報了中共錫林郭勒盟原盟委副書記蔚小平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及其他線索已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蔚小平涉嫌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并在偵查終結后指定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過認真細致的工作,檢察機關查明:2004年5月至2009年1月期間,蔚小平利用擔任中共錫林郭勒盟盟委副書記的職務便利,為請托人在工程建設、礦業開發、土地利用等方面謀取利益,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計價值人民幣798萬多元、7萬美元、2萬歐元、10萬港幣。同時還查明蔚小平有人民幣597萬多元、7萬多元歐元、以及5萬多英鎊的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本人不能說明來源合法。
據此,檢察機關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對蔚小平提起公訴。
此外,蔚小平的妻子金微巍因明知蔚小平交其保管的部分錢財系受賄犯罪所得,而轉移他處,予以掩飾隱瞞,被檢察機關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訴。(王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