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工商執照 --公司注冊、變更、注銷登記 ‖
※申辦東莞工商執照資格:(設立)
申請有限責任公司登記應具備下列條件:
1、 股東符合法定人數(2-50人);
2、 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zd1}限額;
3、 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 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 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申辦東莞工商執照資格:(變更)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有限責任公司
※申辦東莞工商執照:(注銷)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有限責任公司 ※申辦手續:(設立)
1、 申請東莞工商執照報告;
2、 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3、 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4、 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5、 公司董事長簽署的企業法人設立登記申請書;
6、 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蓋章、簽名);
7、 董事會決議(全體董事簽名);
8、 監事會決議(全體監事簽名);
9、 公司章程(全體股東蓋章),集團有限公司還需提交集團章程(集團成員企業蓋章);
10、 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其中包括:
(1) 任命書(國有獨資);
(2) 委派書(委派單位蓋章);
(3)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任職證明;
(4) 法定代表人的暫住證復印件(指外省市身份證);
11、 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
12、 公司住所證明,租賃房屋需提交租賃協議書,協議期限必須一年以上(附產權證復印件);
13、 集團有限公司需提交成員企業加入集團決議書;
1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15、 國務院授權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
16、 本局所發的全套登記表格及其他材料。
※申辦東莞工商執照手續:(變更)
1、 申請東莞工商執照報告;
2、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委托書)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4、 依照《公司法》股東會或董事會作出的變更決議,涉及章程變更的應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1) 名稱變更:需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以及公告;
(2) 經營范圍變更: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