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糞池是一種利用沉淀和厭氧發酵的原理,去除生活污水中懸浮性有機物的處理設施, 屬于初級的過渡性生活處理構筑物。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糞便、紙屑、病原蟲,懸浮物固體濃度為 100~350mg/L,有機物濃度BOD5 在100~400mg/L之間,其中懸浮性的有機物濃度BOD5為50~200mg/L。污水進入化糞池經過12~24h的沉淀,可去除50%~60%的懸浮物。沉淀下來的污泥經過3個月以上的厭氧消化,使污泥中的有機物分解成穩定的無機物,易腐敗的生污泥轉化為穩定的熟污泥,改變了污泥的結構,降低了污泥的含水率。定期將污泥清掏外運,填埋或用作肥料。要求 化糞池的沉淀部分和腐化部分的計算容積,應按《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 (GBJ15-88)第3.8.2~3.8.5條確定。污水在化糞池中停留時間不宜小于36h。對于無污泥處置的污水處理系統,化糞池容積還應包括貯存污泥的容積
化糞池的清掏周期與糞便污水溫度 氣溫、建筑物性質及排水水質、水量有關。設計清掏周 期過短,則化糞池糞液濃度過高,與實際清掏周期差距過大,影響正常發酵和污水處理效果,甚至造成糞液漫溢,影響環境衛生。設計清掏周期過長,則化糞池容積過大,增加造價。《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J15-88)(以下簡稱《規范》)要求清掏周期為3~12個月,實際設計中多取3~9個月,而酸性發酵階段的酸性發酵期為3個月,酸性減退期為5個月左右。實踐證明:清掏周期的取定,應兼顧污水處理效果、建設造價、管理三個方面因素清掏周期一般不宜少于12 個月。上元門水廠宿舍區平房群共用化糞池,使用人數200人,生活污水標準每人30L/d,污泥量每人0.4L/d,進入化糞池新鮮污泥含水率取95%,發酵后污泥含水率取90%,設計清掏周期選取12個月,經計算化糞池容積為21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