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森合律師事務所骨干律師——醫療損害賠償糾紛代理詞
作者:方西乾 日期:2008年12月09日 19時55分
代 理 詞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河南松盛律師事務所接受原告陳某某等的委托,指派我擔任原告的代理人參加本案訴訟。現結合本案的證據、事實和法律適用,發表以下代理意見:
一、本案的基本事實。
2007年9月15日下午近3時,患者謝某因咳嗽、胸悶、呼吸困難,乘坐公交車到被告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中心醫院就診,到急診科掛號后,醫生聯系到呼吸內科。經對胸部照X光片檢查,拍片醫師認為病情嚴重,要求做B超檢查,但遭接診醫師拒絕。拍片醫師出具報告單:右肺紋理增粗、紊亂、模糊,并伴有斑點及網格狀模糊影。左肺密度普遍增高。左心緣及左膈分界不清。印象:左側胸腔積液?心包積液?肺部病變需進一步檢查,待除結核?遂入住被告醫院。辦完住院手續后患方要求盡快對胸部穿刺抽水,接診醫師以“周六、周日無醫生”、“抽完水也沒人化驗。”等為由讓等到“星期一再說。”當晚患者睡覺不能平臥,第二天更為嚴重,再次懇求醫生抽水,但醫生仍說讓等到星期一……
(洛陽律師洛陽律師代理洛陽人身損害賠償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