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后的好處:
(1)全國范圍內受保護,其他任何人均不能使用。商標注冊是為了取得商品銷售國的商標專用權。商標注冊了,其他人就不能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或服務上注冊或使用與自己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了,也就為爭得市場做了充分準備。
(2)注冊商標是一種可以留傳后世永續存在的企業最重要的無形資產,可以轉讓、繼承,作為財產投資、抵押等。
(3)產品容易進入大商場或超市銷售,越來越多的大商場或超市只允許有注冊商標的商品進入。
(4)大多數消費者認為使用了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更可靠,容易贏得消費者的信任。商標獲得有效注冊后,就能長期穩定占領市場,擴大銷售量,保持良好信譽,成為zm商標,進而成為cmsb。如不及時注冊,被人搶先注冊,結果雖用了大量資金作廣告,也毫無經濟效益,反而是幫別人忙,給別人作宣傳,為別人創了牌子。
(5)避免費心想好、精心設計的商標被他人搶先注冊。因為我國對同一商標注冊申請實行 “申請在先”的原則,申請在后者非但不能獲準注冊該商標,而且連再使用也是不允許的,否則即構成侵權;
(6)避免無意侵權,支付巨額賠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