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簡要說明
注冊商標不再使用的,注冊人應及時向商標局申請注銷該注冊商標。
二、辦理途徑
申請注銷注冊商標有兩條途徑:
(一)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
三、申請書件的準備
申請注銷注冊商標的,應提交以下書件:
1、《商標注銷申請書》。申請部分注銷的,應填寫申請注銷的商品或服務項目;
2、交回原《商標注冊證》,不能交回的說明原因;
3、申請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
4、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5、注冊人名義已發生變更的,在申請注銷時應以變更后的名義申請注銷,但應提供登記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
四、注意事項
1、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逐一填寫(申請全部注銷的,不需填寫“注銷商品/服務項目”一欄),且必須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在姓名后填寫身份證件號碼。
2、注銷注冊商標的申請人必須是注冊商標的注冊人。
3、注銷僅適用于注冊商標,不需繳納費用;申請人需要放棄注冊申請的應辦理撤回商標注冊申請。
4、不能上繳《商標注冊證》的,應說明原因。
5、注冊人名義已發生變更的,在申請注銷時應提供工商登記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原件。
6、注銷注冊商標的申請被核準后,發給申請人核準注銷通知,并刊登商標公告;
7、申請部分注銷的,應嚴格按照《注冊證》上的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名稱填寫需要注銷的商品或服務項目;申請部分注銷經核準后,將重新核發《商標注冊證》。
8、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