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防水工程資質辦理標準
二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 5 年承擔過 2 項以上單位仿古建筑面積 300 平方米以上或省
級以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主要古建筑或園林建筑修繕工程施工,工程質
量合格。
2、企業經理具有 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
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或 3 年以上從事古建
筑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
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 40 人,其中工程技術人
員不少于 25 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包括建筑、化學與文物保護在內的具有
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 8 人。
企業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 5 人。
企業具有砧細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繪工、推光漆
工、匾額工、砌花街工等專業技術工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 500 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 600 萬元以上。
4、企業近 3 年{zg}年工程結算收入 600 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