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導熱油泵系統或通風機系統中的各種設備,如泵或通風機、電動機、調節裝置等應選用耐用可靠、經濟性高的產品,如選用國家發布或已通過省、部級以上鑒定的節能型產品。
(2)導熱油泵或通風機的性能必須和管路裝置系統的性能相匹配,即通過泵或通風機的性能測試,求出其運行工況點,其設計運行況點應在泵或通風機翻造廠規定的{zj0}工作區域內;其實際常運行工況點的
運行效率,一般應高于泵與通風機設計{zj0}工況點效率的90%以上。
(3)對于壓力(揚程)和流量變化幅度較大、運行時間較長的泵或通風機系統,應采用經濟性高的調節方式或采用幾臺不同類型泵(通風機)調配運行。對于容量較大的泵或通風機,其調節裝置的選擇,
應通過技術經濟比較,{zh1}選擇最經濟的調節裝置。
(4)管路裝置系統要布置合理,要盡量減少管路附件阻力。管路中的流體速度,應不大于經濟流速。要避免管路泄漏,一旦出現泄漏,其泄翻率必須控制在有關標準所允許的范圍以內。
(5)兩臺以上泵(或通風機)并聯運行的系統經常要進行調節和調度時,應根據各臺泵或各臺通風機的運行特性,研究制定出優化調度方案,使它們能夠在整個負荷變化范圍內實現全方位的經濟運行.
同時要防止運行工況點進人不安全工作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