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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走過了漫長的五年發展之路:
2008年4月,經國務院批準,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三部門聯合出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簡稱“高企認定辦法”)。辦法規定,經認定的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企業將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率優惠,該政策旨在通過政府部門協調聯動,運用稅收杠桿“撬動”企業自主創新與技術研發活力,成為國家創新體系建設進程中的“主力軍”。
截止2012年底,高企認定辦法已覆蓋全國3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全國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總計4.9萬家,累計減免所得稅2259億元。至2001年,被認定的企業擁有有效專利65.9萬件,其中發明專利15.1萬件。實施五年來,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組建的“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在全國建立了認定門檻高,引導作用強的工作體系,確保了高企切身利益與國家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長遠發展。
減稅門檻與創新能力的“雙提高”
我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始于上世紀90年代初,從1998年納入統計以來,高新技術企業的工業增加值連年穩步增長,已從最初的2140.5億元,增長到2007年的22109.9億元,年平均增長速度為29.6%。舊的管理辦法已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然而,評估全國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形勢并不樂觀。據統計,2008年以前,全國規模以上企業開展科技研發活動的僅占25%,研究開發支出占企業銷售收入的比重僅占0.56%,大中型企業為0.76%,高新技術企業平均為2%;只有萬分之三的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一味強調生產而忽視創新,我國高企將停留在產業鏈和價值鏈低端”,科技部部長萬鋼分析說。
國際金融危機與國內產業結構升級的企業管理探索中,2008年4月,一改原有政策對加工生產環節較為偏重的導向,一部更加注重培育企業自主研發和創新能力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應運而生。辦法規定,只有符合“在ggcd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的高新技術企業才能享受國家稅收優惠。“創新能力”和“知識產權”兩道門檻將2007年底約5.6萬家的高新技術企業中72%的成員“擠”出高企隊列,截至2008年底,全國僅有15541家企業按照新辦法通過認定。
大幅度提高高企準入門檻的意義何在?新《辦法》起草者之一、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研究員郭戎曾解釋道,通過重新設計、調整與界定認定指標和強化管理體系建設,中國要“培育出一批極具自主研發和技術產業化能力的企業”,“促使高技術產業在國際分工格局中向價值gd演進”。科技部火炬中心有關同志在介紹新管理辦法時,強調“自主知識產權被擺在高企認證的核心位置,高企認定將從產品結果導向轉變為創新轉化導向。”原有依靠廉價勞動力、消耗資源的企業越來越走不通,創新必然成為我國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戰略。
五年以來,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的企業群體逐漸擴大,高質量科技創新成果不斷顯現。民族品牌三一重機在2008年成為首批獲得認定的企業。同年,三一提出制造的“大噸位”樁機理念,并成功推出亞洲首臺大噸位旋挖鉆機SR360,結束了我國大型旋挖鉆機依賴進口的時代。通過高企認定獲得優惠后,中國航空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又投入2000萬元,重點攻克了無人直升機的核心關鍵技術,目前U8無人直升機已經在海事、電力等領域得到初步應用。
五年的實踐充分顯示了這一政策的巨大威力。在世界經濟的萎靡困頓中,中國高新技術企業戶均研發投入是全國工業企業平均水平的7.6倍,盈利面99%遠高于全國54%的平均水平。2008至2010年,高新技術企業上繳的稅金是其稅收減免額的10倍,當之無愧地成為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先鋒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