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65(CA Prop 65)號提案,即《1986年飲用水安全與毒性物質強制執行法》,于1986年11月頒發,其宗旨是保護美國加州居民及該州的飲用水水源,使水源不含已知可能導致癌癥、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發育危害的物質,并在出現該類物質時如實通知居民。
加州65號提案負責監管加州已知可能導致癌癥或生殖毒性的化學品。目前已有700多種化學品被列為該類化學品受到監管。
根據該法規規定,化學品清單至少每年修訂和再版一次。
加州65號文件關于玻璃器皿和陶瓷品的要求: 1986年頒布的安全飲用水和有毒物執行法,即65號文件,要求在加州任何會排出致癌或再生毒性的化學物質的商品上標有警告。列出的化學物質中包括鉛和鎘。
? 用于食物或飲料儲存、盛放的玻璃和陶瓷制品
? 非食物或飲料用玻璃和陶瓷制品(日用品)
外部裝飾是指產品外部表面上著色的圖形、設計及制作。外部裝飾包括延伸到邊緣區的設計只能使用符合關于鉛和鎘的再制作標準的材料。兒童產品必須符合一系列更嚴格的再制作標準。對于不能達到再制作標準的產品,需在產品上標有65號文件要求的警告。
加州65鄰苯二甲酸酯7P(每種的含量不超過0.1%(1,000ppm)):
鄰苯二甲酸二辛脂(DEHP)
鄰苯二甲酸丁基芐酯(BBP)、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鄰苯二甲酸二異葵酯(DIDP)
鄰苯二甲酸二正己酯(DnHP)
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
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N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