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批發辦理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批發辦理
(三)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批發)
①注冊資本不少于200萬元人民幣;
②經營場所的營業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
③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應當具有高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或新聞出版總署認可的與出版物發行專業相關的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④具備相應的計算機管理條件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⑤以出版物發行為主營業務。
(二)總發行單位的設立條件及審批程序
1.審批條件:
①注冊資本不少于2000萬元人民幣;
②經營場所的營業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
③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應當具有高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或新聞出版總署認可的與出版物發行專業相關的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④具備相應的計算機管理條件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⑤以出版物發行為主營業務。
2.審批程序:
①直接向新聞出版總署遞交申請及相關資料;
②總署在受理后20個工作日內做出批準與否的決定。批準的核發《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應說明理由;
③總發行單位在獲得總署核發的《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后,取得許可證后,還需到北京市新聞出版局發行處辦理備案登記手續。
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趙澤美 158-1081-2820
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趙澤美 158-1081-2820
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趙澤美 158-1081-2820
昨日上午,收廢品的季老漢在淮河路與秦嶺路交叉口西北角一處在建工地外收購廢銅時被驗秤,驗完了秤卻發現新收的廢銅變成了一袋碎石,賣銅男子和同伙則帶著440元現金溜走了。
“袋子里都是紅銅,看樣子不賴。”季老漢回憶說,賣銅男子看起來有40多歲,身高在1.8米左右,自稱袋子里的銅是工地里的廢料。
季老漢擔心這些紅銅有問題,還拿出一根在水泥路面上摩擦了一下,確認質量可靠才收。37斤銅給了該男子440元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