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PCT國際專利,是專利合作條約的簡稱(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該條約簽訂于1970年,并于1978年生效。我國于1994年1月1日加入PCT,成為PCT的正式成員國。同時中國專利局也成為PCT國際受理局、國際檢索局和國際初審局。
PCT申請分為二個階段:國際階段和國家階段
1、國際階段:
》國際申請的提交;
》國際檢索;
》國際公布
》國際初步審查(根據申請人的要求,非強制)。
2、國家/地區階段
進入申請人指定的國家/地區(必須是PCT成員國)審查,是否獲得專利權,由該國家/地區的法律決定。
二、PCT國際專利申請的好處:
傳統的專利體系:國家申請提出后12個月內,按照巴黎公約規定,向其他不同國家提出的申請可以要求優先權,由于各個國家有不同的本國專利法,就會產生以下問題:
》多種形式要求
》多種語言申請
》多次檢索
》多次公開
》申請的多次審查
》12個月內必須進入指定國家,繳納各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