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在買房的過程中,出了支付高額的房費以外,都會承受為公攤面積所需的額外支付,卻又很難弄清楚什么是真正的公攤面積,只是再買的過程中被地產商一陣忽悠。今天豆丁給大家分享一下公攤面積方面的知識。
一、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則》規定,可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包括: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公共廁所、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間、冷凍機房、消防通道、變(配)電室、煤氣調壓室、衛星電視接收機房、空調機房、熱水鍋爐房、電梯工休息室、值班警衛室、物業管理用房等以及基本功能上為該建筑服務的專用設備用房;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二、不應計入的公用建筑空間包括:倉庫、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中、車道、供暖鍋爐房、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單獨具備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售房單位自營、自用的房屋;為多幢房屋服務的警衛室、管理(包括物業管理)用房;其他購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經營性用房,需要進行分攤的,應在銷(預)售合同中寫明房屋名稱、需分攤的總建筑面積。
一定要特別留意不計入公攤的部分,省的吃了啞巴虧還不知道。公攤面積計算方法分為兩步。
3、套內建筑面積有套(單元)內的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陽臺建筑面積三部分組成。如果在除了公攤面積之后,發現自己套內使用面積與合同所寫面積有出入。
4、不要害怕,也不要與地產商做無謂的爭吵,要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1、面積誤差比{jd1}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2、面積誤差比{jd1}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 房買受人退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jd1}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返還買受人;{jd1}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雙倍返還買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