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指導人員(1-4級)
職業定義:
為社會求職者擇業、就業和用人單位擇優招用人才,提供咨詢、指導及幫助的人員。
職業簡介:
職業指導人員屬新興職業,職業指導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是一個涉及教育學、心理學、社會學、經濟學及信息學等多種學科的綜合體。職業指導人員是指針對勞動者求職和單位招聘過程中的問題,為勞動者、用人單位提供心理分析、擇業技巧、心態調整、技能測試、供求趨勢分析、職業設計、用人計劃等幫助行為的人員。職業指導包括職業方向定位、個人的職業能力分析及與職業相關的咨詢服務等。職業指導需要與個人興趣、能力、個性特點要求相結合,通過正確認識自身素質、專長和潛在資質,對個人的局限和條件作出客觀評估,向勞動者推薦適合的職業和工作。
就業前景:
據了解,我國開始推行職業指導人員職業資格證以來,迄今為止全國取得資格證書的只有1萬人,高級職業指導師不足400人。有關調查顯示,美國20世紀初就有16萬名職業指導人員,平均一個職業指導人員面對3000人,而我國一個職業指導人員最少要面對15萬人。
學習內容:
職業指導與職業心理、職業心理咨詢、職業指導的原則與方法、人員素質測評、人力資源開發與就業、政策與法規、計算機操作及基礎知識等。
就業方向: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就業指導部門、各高校就業辦公室部門負責人及相關院負責人、職業中介公司、職業咨詢公司、職業培訓單位從事就業指導和培訓講師。
職業指導員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四個等級,分別為:職業指導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助理職業指導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職業指導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級職業指導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職業指導員申報條件
(一)職業指導員
1、連續從事本職業1年以上,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2、具有大專學歷(含同等學歷),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二)助理職業指導師
1、連續從事本職業3年以上,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2、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含同等學歷),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3、取得職業指導員資格證書1年以上,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三)職業指導師
1、連續從事本職業5年以上,至少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本專業論文一篇,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2、具有大本學歷(含同等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3年以上,至少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本專業論文一篇,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3、具有碩士學位(含同等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1年以上,至少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本專業論文二篇,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4、取得助理職業指導師資格證書2年以上,至少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本專業論文一篇,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四)高級職業指導師
1、連續從事本職業7年以上,在{gjj}刊物上發表本專業論文二篇以上,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2、具有博士學位(含同等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2年以上,在{gjj}刊物上發表專業論文二篇以上,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3、取得職業指導師資格證書三年以上,在{gjj}刊物上發表專業論文二篇以上,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4、在職業指導領域,做出特殊貢獻者。
注:職業指導員、助理職業指導師具備條件之一即可申報。
職業指導師、高級職業指導師具備條件之一并具備申報(高級)職業指導師業績要求“業績表現”之一。
職業指導員報名時間
各地報名時間略有不同,具體報名時間請參考當地考試部門發布的公告。
職業指導員報名材料
報名時填寫國家職業資格鑒定申請表,同時提交照片,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工作年限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不同年份不同地區,所需報名材料會略有不同,具體情況請參看當年當地相關政府部門公告。
職業指導員考試時間
鑒定考試一年兩次,分別為上半年5月份考試,下半年11月份考試,2013年職業指導員具體考試時間暫未公布。2013年繼續試行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日(簡稱統考日)制度。2012年上半年統考日為5月19、20日,下半年統考日為11月17、18日。 個別地區自行鑒定,具體請參見當地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或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招考公告。
職業指導員鑒定方式
全國職業指導人員考核科目分為理論考核、操作考核和綜合評定。
1.理論考核(時間120分鐘):采用“四選一”題型 ,閉卷筆答形式。
2.操作考核(時間120分鐘):各等級均采用典型案例分析,“四選一”題型,閉卷筆答形式。高級職業指導師的操作考核另加論文撰寫及答辯(時間30分鐘),論文仍采用“三選一”命題作文的形式。
3.綜合評定:專家結合平時工作成績、成果進行綜合評價。
職業指導員鑒定內容
1、職業道德基礎知識和有關法律、法規
2、調查、分析勞動力市場供求狀況并作出判斷,撰寫調查、分析報告
3、為勞動力市場供求雙方提供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咨詢
4、為求職者進行心理咨詢和求職方法、參加相應職業培訓的指導
5、利用宣傳媒體,設計職業指導宣傳材料,提供勞動力市場人才供求信息
6、針對婦女、下崗職工、殘疾人、境外就業者等特殊就業群體,進行專門的職業 指導服務
7、使用計算機對求職人員進行職業能力測試,并進行分析評價
8、利用職業信息網絡,為勞動力市場供需雙方提供信息查詢
職業指導員資格認證證書
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鑒定,鑒定合格者按照有關規定統一核發相應等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此證書全國通用。
職業指導員資格認證報名
山東省職業資格考試服務()主要提供國家職業技能統一鑒定報名培訓考試服務,提供山東省省統一鑒定的培訓報名考試工作,承擔山東省職業技能鑒定常用職業工種的鑒定考試工作。為山東省職業資格考試考生,山東省職業資格考試,山東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山東省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山東省職業技能鑒定進行服務,提供信息咨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