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產地證 簡介:《亞太貿易協定》原產地證明FORM B:2006年9月1日起簽發《亞太貿易協定》原產地證書。可以簽發《亞太貿易協定》原產地證書的國家有:韓國、斯里蘭卡、印度、孟加拉等4個國家。降稅幅度從5%到{bfb}不等。
為進一步普及優惠產地證的使用,引導企業利用優惠產地證實現進口關稅減免、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建議廣大進出口企業主動、及時了解各種自由貿易協定及優惠政策。
我公司經海關總署、貿促會、商檢局等注冊批準,可為沒有進出口權備案的企業提供商檢報關、原產地證、貿促會證明書、大使館認證 等進出口代理服務。歡迎來電垂詢!服務熱線:13692179567 QQ:1638559391
清關要求方面,請以海外客戶的要求為準。申請細節要求方面政策多變,請聯系我們以獲得{zx1}信息,并以核對件為準。
亞太產地證的申辦時間:應在貨物出口前,或出口后的3個工作日內申請辦理。逾期簽證機構不再接受證書的簽發申請。已出貨3個工作日內的證書采用倒簽的形式,申請日期和簽證日期可與實際出貨日期一致,無需加蓋后發印章。簽證時不需提供提單等有關單證。
亞太產地證的有效期:自證書簽發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亞太產地證的直運規則:產品必須符合亞太自貿區原產地直運規則。如果貨物經香港、澳門轉口至各協約國的貨物,須在獲得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產地證明書后,向香港、澳門中國檢驗有限公司申請辦理“未再加工證明”。我公司可代理申請,欲進入產品詳情頁面,請點擊鏈接:中檢公司“未再加工申明”代理申請服務。
亞太產地證的填制:
{dy}欄(Goods consigned from):出口商品名稱、地址和國別
此欄出口商名稱必須是經檢驗檢疫局登記注冊,其名稱、地址必須與注冊檔案一致。因為是我公司為您代理,所以只能使用我公司抬頭,即:SHENZHEN ****** TRADE CO., LTD
關于雙抬頭:可以O/B(即: ON BEHALF OF )貴公司抬頭、地址、電話等,但是,具體細節方面政策多變,請聯系我們以獲得{zx1}信息,并以核對件為準)。
第二欄(Goods consigned to):收貨人的名稱、地址和國別
該欄填寫收貨人名稱、地址、國名,即提單通知人或信用證上特別聲明的收貨人,如最終收貨人不明確或為中間商時可填“TO ORDER”字樣。
第三欄(For official use ):供官方使用
此欄留空。簽證機構在簽發后發證書、補發證書或加注其它聲明的使用。申請人不用填寫此欄。
第四欄(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運輸方式和路線
該欄填寫裝貨和到貨地點(始發地必須是中國國內的港口或城市,目的地必須是韓國、斯里蘭卡、印度、孟加拉四國中的一個城市或國家)、離境日期及運輸方式(如海運、陸運、空運、陸海聯運等)。如經香港轉運,應標明離開中國境內的日期,并在日期前加上英文 “ON”或“ON /AFTER”表示于×××日期或自×××日期之后起運,不能用“BEFORE”或“ABOUT”表示在×××日期之前或前后。月份需用英文大寫表示,年份需打四位數。
第五欄(Tariff Item number):稅則號注明貨物的四位數H.S.編碼。
第六欄(Marks and numbers):嘜頭及包裝號
此欄應與Invoice嘜頭一致,如無嘜頭,應填“N/M”字樣。此欄不得出現“香港、臺灣或其他國家和地區制造” 或“見提單”、“見Invoice”等的字樣。嘜頭是圖文嘜頭或是特殊文體嘜頭無法繕制時,可將嘜頭復印件粘貼在第六欄。如果嘜頭復印件過多,可在證書第七、八、九、十欄的空白處粘貼、但不可超出證書的邊框線和證書第十一欄、第十二欄的頂線,且不得遮蓋證書的內容。嘜頭過多可加貼在第二頁,依此類推。粘貼嘜頭須加蓋簽證機構印章。
第七欄(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商品名稱,包裝數量及種類
此欄填寫商品的名稱,應據商品的用途及所用材料給予商品詳細的描述。商品的描述以能確定H.S.稅目號為準。包裝數量應包含各種商品的數量及總數量,貨物無包裝,應注明“散裝(IN BULK)”或“裸裝(IN NUDE)”。嘜頭上注明是掛裝的衣物,可打總“件數(PCS)”。總數量應用英文大寫數字和阿拉伯數字表示,并標明貨物包裝種類或度量單位。{zh1}應加上截止線**********,以防止添加偽造內容。國外信用證要求填具合同、信用證號碼等內容的,可加在截止線下方空白處。
第八欄(Origin criterion See notes overleaf):原產地標準
注明申報貨物享受優惠待遇所依據的原產地標準。(一)如貨物為wq原產,填寫“A”。(二)如貨物含進口成份,非國產價值成份大于55%,填寫字母“B”加原產于非成員國或原產地不明的材料、部件或產品的總貨值占出口產品離岸價的百分比,例如:(“B”40%)。(三)如貨物含進口成份,國產及成員國累計價值成份大于或等于60%,填寫“C”加原產于成員國的累計含量的總值與出口產品離岸價的百分比,例如:(“C”65%)。 (四)符合特定原產地標準的產品,填寫字母“D”。(該項主要針對不發達國家出口申報的產品)
第九欄(Gross weight & other quantity):毛重或其它數量
填寫貨物數量的計量單位。計量單位應依據Invoice所列的銷售單位為準。如:“公斤”、“臺”、“件”、“雙”、“套”等。(第六欄的H.S.編碼、第七欄的貨物描述、第八欄的原產地標準及第九欄的計量單位要一一對應)。
第十欄(Number & date of invoice):Invoice號與Invoice日期
此欄不得留空。為避免誤解,月份一律用英文縮寫,年度要打四位數。此欄所填Invoice號和Invoice日期必須與Invoice一致。(Invoice日期不能晚于第十一、十二欄申請簽發日期和第四欄的出貨日期)。
第十一欄(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出口商聲明
填制申報日期,申報員簽名,加蓋公章。
第十二Certification):簽證機構證明
填制簽署日期,經授權的簽證人員簽名,簽證機構加蓋“FORM A”字樣的簽證機構備案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