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污水處理
2016年初,我省印發《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采取50條措施努力實現全省水環境安全。
考核細則提出,考核以水環境質量目標完成情況作為剛性要求,兼顧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完成情況。水環境質量目標包括:地表水水質目標完成情況,主要是水質優良比例、劣V類水體控制比例和總體達標率,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比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地下水質量穩定控制比例,近岸海域水質狀況等。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包括優化發展格局、工業污染防治、城鎮污染治理、農業農村污染防治、水資源節約保護、飲用水安全保護、海洋環境保護、綜合管理機制等。
水環境質量目標完成情況、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完成情況滿分均為100分,考核結果分為{yx}、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考核以水環境質量目標完成結果劃分等級,以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校核。如果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完成情況評分大于等于60分,水環境質量評分等級即為考核結果;評分小于60分,水環境質量評分等級降一檔作為考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