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帝信譽注銷了一個公司,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流程非常復雜,涉及到的部門也是非常多的。個人建議你找財務專業公司或者團隊幫你解決問題。
首先告訴你注銷條件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三)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決議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判決予以解散。
然后是申請材料:1.清算組負責人或破產管理人簽署的《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2.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3.公司關于注銷的決議或決定(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簽署,蓋公章)(經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的公司無需提交);
4.清算報告(原件1份)(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公司批準機關備案或確認)(經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的公司無需提交);
5.登載清算公告的報紙(原件1份,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辦理注銷登記)(經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的公司無需提交);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7.設有分支機構的還需提交分支機構注銷登記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