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式審查
經過形式審查,申請手續齊備并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商標局發給受理通知書。
申請手續不齊備或者未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發不予受理通知書,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書件基本符合規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發商標注冊申請補正通知書。申請人在限期內補正并交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期;未作補正或者超過期限補正的,商標局發不予受理通知書,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二、實質審查
商標申請通過形式審查后進入實質審查。經過實質審查,凡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申請,商標局予以初步審定,并予以公告。 駁回申請的,發給申請人駁回通知書。 商標局認為商標注冊申請內容可以修正的,發給審查意見書。申請人在限期內予以答復的,商標局繼續審查。 對經審查后初步審定的商標,由中國商標局在《商標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對中國商標局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 無異議或者經裁定異議不成立的,由中國商標局核準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并在《商標公告》上予以公告;經裁定異議成立的,不予核準注冊。 復審請求,商標注冊流程中若申請人對商標局駁回商標注冊申請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做出準予注冊或不予注冊的終局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若當事人對商標局異議裁定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做出終局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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