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的安全規定:施工現場四周用硬質材料進行圍擋封閉。在市區內其高度不得低于1.8m,場內的地坪 應當做硬化處理,道路應當堅實暢通。施工現場應當保持排水系統暢通,不得隨意排放。各 種設施和材料的存放應當符合安全規定和施工總平面圖的要求。并成立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各街辦各園區充分調動力量積極配合,加大對轄區內建筑工地圍墻、景觀圍墻和臨時施工圍擋的管控力度。

其次是為節省材料,圍墻采用粘土砌筑,以便工程完工后拆除圍墻磚作二次利用,但此做法勢必造成圍墻自身強度太低,穩定性差;三是在*近林帶和綠化植被邊的圍墻砌筑,施工時未采取防范措施,由于受到林帶經常澆水和綠化微噴的影響,造成圍墻基礎不斷下沉,墻皮脫落,乃致墻體傾斜、倒塌;四是施工現場圍墻一側大量堆土、堆放砂石料或其他建筑材料,對圍墻產生較大的側壓力,而導致圍墻倒塌。

施工現場危險區域設置危險警示標牌和警示燈。施工現場擺放施工牌,公示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和現場監理的聯系電話,公開投訴電話,接受市民監督。施工單位現場的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應該統一穿施工單位制作的工作fu裝。施工現場應當將余泥和其他散體物料及時清運,運輸余泥、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車輛,必須實行密閉式運輸,為防止建筑垃圾和渣土灑落,禁止運輸過程中出現拋、灑、滴、漏現象,保證行駛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