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按水泵啟動前能否自流充水分為自灌式泵房和非自灌式泵房。
按泵房的平面形狀,可以分為圓形泵房和矩形泵房。
按集水池與機器間的組合情況,可分為合建式泵房和分建式泵房。
按照控制的方式又可分為人工控制、自動控制和遙控3類。
基本類型
污水泵房的類型取決于進水管渠的埋設深度、來水流量、水泵機組的型號與臺數、水文地質條件以及施工方法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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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形式
泵房的結構形式很多,按泵房能否移動分為固定式泵房和移動式泵房兩大類。固定式泵房按其基礎結構又分為分基型、干室型、濕室型和塊基型四種結構形式。移動式泵房根據移動方式的不同分為浮船式和纜車式兩種類型。本章主要講述固定式泵房的泵房形式、結構特點、適用條件、內部布置和尺寸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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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 8.1.8(強)
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應采取防水淹的技術措施。
(基本上就兩種:1.是做擋水門檻。2.是做室內外高差。高度都是不小于200mm即可。)
《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974-2014 5.5.2
消防水泵房的主要通道寬度不應小于1.2m。
《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974-2014 5.5.6
獨立的消防水泵房地面層的地坪至屋蓋或天花板等的突出構件底部間的凈高,除應按通風采光等條件確定外,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采用固定吊鉤或移動吊架時,其值不應小于3.0m;
2.當采用單軌起重機時,應保持吊起物底部與吊運所越過物體頂部之間有0.50m以上的凈距;
3.當采用桁架式起重機時,除應符合本條第2款的規定外,還應另外增加起重機安裝和檢修空間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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