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繪
表現風格的形成以設計師的藝術素質為前提,是設計師運用技法表達空間、形態、色彩中形成的筆法形式特征和藝術個性。如果把設計與表現作為主、客體關系來認識,那么設計表現就應成為設計師主觀能動地調整環境設計向藝術方向發展的有效手段。在設計與表現的直覺—理性—感性的能動轉換中,設計師對美的感悟、靈性的觸動、創新的意念一起揉進表現的形式中,風格的意向之美便逐漸地孕育而產生。與此同時,對某種風格特征和藝術個性的感受將產生特有的審美趣味和藝術感染力,以達到美感共鳴來帶動認同設計的目的,以此為條件的設計交流和溝通將提升到藝術更高的層面上展開。
手繪
設計是表現的目的,表現為設計所派生,脫離設計談表現,表現便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但同時,成熟的設計也伴隨著表現而產生,兩者相輔相成互為因果。手繪表現是判斷把握環境物象的空間、形態、材質、色彩特征的心理體驗過程,是感受形態的尺度與比例、材質的特征與表象、色彩的統一與豐富的有效方法,是在設計理性、直覺感悟、藝術表現的嬗變過程中對創意方案的美學釋義。
手繪表現因繼承和發展了繪畫藝術的技巧和方法,所以產生的藝術效果和風格便帶有純然的藝術氣質,其手法的隨意自由性確立了在快速表達設計方案記錄創意靈感的優勢和地位。
手繪
表現的藝術手法、形式和風格在審美范疇中是構成意手繪境美的基本元素,其活力是烘托畫面意境效果的決定因素,是設計師藝術感性地提升環境設計的美學價值基礎。意境既:手繪表現所達到的環境美的藝術境界和高尚情調。對藝術境界的感受不能孤立于環境設計之外來認識,應明確表現形式的本質目的是提升設計的藝術價值,單純為表現而失去設計的本質目的和方向的手法和形式將會本末倒置,失去設計表現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