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清償是企業債務運動即借債一用債一還債中的必然現象和重要環節。企業要開展好負債經營活動,必須摒棄我國目前企業之間不正常的債務拖欠現象,遵循在債務清償中應當遵循的一些原則。
(1)全方面履行原則,也稱適當履行原則。債務人必須依合同約定的期限、方式來履行債務,而不得隨意提前、遲延或更改履約方式。這樣,可有效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2)協作履行原則。債權債務當事人雙方要團結協作、互相幫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應盡的責任,保證合約的履行。
(3)強制履行原則。債務人對到期債務不償還,而又不屬于例外責任的,有關機關可以強制其履行,直至其破產清算。這樣可促使企業強化經營管理,增強法制意識,有效地避免“債多不愁”的不正?,F象。
(4)履行的效益原則。指債務人在法律規定及債權人許可的情況下,可合理選擇償債期限與方式,做到于人于已有利或于人無損、于已有利。

債務履約能力評級有助于企業防范商業風險,為現企業制度的建設提供良好的條件。
轉化企業經營機制,建立現企業制度的最終目標是,使企業成為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市場競爭主體。企業成為獨立利益主體的同時,也將獨立承擔經營風險,債務履約能力評級將有助于企業實現較大的有效經濟利益。這是因為,任何一個企業都必須與外界發生聯系,努力發展自己的客戶。這些客戶是企業利益實現的載體,也是企業較大的風險所在。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較大限度地確定對客戶的信用政策,成為企業競爭的有效手段之一。這些信用政策,bao括信用形式、期限金額等的確定,必須建立在對客戶信用狀況的科學評估分析基礎上,才能達到既從客戶的交易中獲取較大收益,又將客戶信用風險控制在較低限度的目的。

企業信用評級法通過對國際上先進的企業信用評級理論、企業信用評級思想、企業信用評級模型以及企業信用評級方法的研究,經過多年的不斷探索、研究、實踐、創新和積累,最終總結出一套符合中國經濟環境且適用于中國中小企業的債務履約能力評級體系,并建立了完備的企業債務履約能力評級模型以及科學的企業債務履約能力評級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