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灌溉渠首工程,輸水、配水工程和田間灌溉工程等部分組成。①灌溉渠首工程有水庫、提水泵站、有壩引水工程、無壩引水工程、水井等多種形式,用以適時、適量地引取灌溉水量。②輸水、配水工程bao括渠道和渠系建筑物,其任務是把渠首引入的水量安全地輸送、合理地分配到灌區的各個部分。按其職能和規模,一般把固定渠道分為干、支、斗、農四級,視灌區大小和地形情況可適當增減渠道的級數。渠系建筑物bao括分水建筑物、量水建筑物、節制建筑物、銜接建筑物、交叉建筑物、排洪建筑物、泄水建筑物等。③田間灌溉工程指農渠以下的臨時性毛渠、輸水壟溝和田間灌水溝、畦田以及臨時分水、量水建筑物等,用以向農田灌水,滿足作物正常生長或改良土壤的需要。20世紀50年以來,中國在南方一些土地分散、水源不足、水土資源分布不平衡的山區、丘陵區,為了充分利用水土資源,把鄰近幾個小型灌溉系統連接起來,對水資源實行統一調度和管理,并把輸水配水渠道和星羅棋布的塘堰相連,河水充裕時,引水充塘;河水不足時,由塘堰放水灌溉,彌補河水的不足,形成了長藤結瓜式灌溉系統。在北方平原地區,為了提高已成灌區的灌溉保證率,擴大灌溉面積和防治土壤鹽堿化,在引用地表水的灌區內部,打井提水,井渠并用,形成了地表水地下水聯合運用的灌溉系統。
灌溉水源應在水量和水質兩方面滿足灌溉的要求。灌溉水源在水量、時間分布、地理位置與灌溉的要求不相適應時,常建蓄水工程調節tr來水狀況,做到以豐補歉,及適應自流灌溉農田的要求;或修建引水工程以適應水土資源在地理位置上的不平衡;或修建提水工程以滿足高地農田對灌溉的要求。在條件許可時,可修建蓄、引、提相結合的灌溉工程系統,在時間上和地區上對水資源進行更大程度的調節和利用。 灌溉水源的水質,如水的化學、物理性狀,水中含有污染物的成分及其含量等,對農業生產也有一定的影響。它應符合作物生長和發育的要求,并兼顧人畜飲用及魚類生長的要求。灌溉水源的水質不能滿足灌溉要求時,可通過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加以改善,或與清水摻合,符合標準后再用于灌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