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申請時如何排列申請文件: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應按下列順序排列:請求書、說明書摘要、摘要附圖、權利要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和其他文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應按照請求書、圖片或照片、簡要說明順序排列。申請文件各部分都應當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
申請文件的紙張要求:
申請文件的紙張質量應相當于復印機用紙的質量。紙面不得有無用的文字、記號、框、線等。各種文件一律采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紙張。
申請文件的紙張應當縱向使用,只使用一面。文字應當自左向右排列,紙張左邊和上邊應各留25毫米空白,右邊和下邊應當各留15毫米空白,以便于出版和審查時使用。申請文件各部分的第yi頁必須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制定的表格。這些表格可以在專利局受理大廳的咨詢處索要,也可以向各地的專利局辦處索取或直接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下載。
【如何辦理專利申請】
辦理專利申請應當提交必要的申請文件,并按規定繳納費用。專利申請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或者電子申請的形式辦理。不能用口頭說明或者提供樣品或模型的方法,來替書面申請文件。在專利審批程序中只有書面文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各種手續文件都應當按規定簽章,簽章應當與請求書中填寫的姓名或者名稱wq一致。簽章不得復印。涉及權利轉移的手續,應當有全體申請人簽章,其他手續可以由申請人的表人簽章辦理,委托專利理機構的,應當由專利理機構簽章辦理。
辦理手續要附具證明文件或者附件的,證明文件與附件應當使用原件或者副本,不得使用復印件。如原件只有一份的,可以使用復印件,但同時需要附有公證機關出具的復印件與原件一致的證明。

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經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也可以申請轉讓或移轉。
1、商標轉讓的方式
商標轉讓的方式有兩種即合同轉讓和繼承轉讓。
①合同轉讓
合同轉讓是最為常見的一種轉讓形式是指商標所有人根據自己的意志按照一定的條件通過簽定轉讓合同的方式將自己享有的注冊商標權轉讓給他人也稱協議轉讓或契約轉讓。轉讓的標的是注冊商標的所有權bao括對商標占有、處置和收益的權利。商標權的合同轉讓是轉、受讓雙方的共同意思表示是一種合同行為應當遵守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
②繼承轉讓商標移轉
繼承轉讓是以繼承、遺產分配和承繼等形式取得商標權的一種方式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死亡或終止后由承繼其權利的義務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繼受其注冊商標專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