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擊是一種自然現(xiàn)象,它能釋放出巨大的能量、具有極強大的破壞能力。雷電對人參、設備設施的主要方式有:雷擊、雷電感應、雷擊電磁脈沖。防雷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傳導、搭接、接地、分流、屏蔽、躲避。雷電會導致多種不同形式的危害,沒有任何一種辦法可以全面防止雷電的危害。
采用多條引下線時,一類和二類防雷建筑物至少應有兩條引下線,其間距離分別不得大于12m和18m;三類防雷建筑物周長超過25m或高度超過40m時,也應有兩條引下線,其間距離不得大于25m。
在易受機械損傷的地方,地面以下0.3m至地面以上1.7m的一段引下線應加竹管、角鋼或鋼管保護。采用角鋼或鋼管保護時,應與引下線連接起來,以減小通過雷電流時的電抗。引下線截面銹蝕30%以上者應予以更換。
根據(jù)《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tǒng)防雷技術規(guī)范》(GB 50343-2012)有關規(guī)定,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tǒng)的雷電防護等級應按防雷裝置的攔截率劃分為A、B、C、D四級,等級可通過雷擊風險評估或電子信息系統(tǒng)的重要性和使用性質(zhì)、并按其中較高防護等級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