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桿燈和高桿燈的燈桿、燈盤、配線、升降電動機構等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高桿照明設施技術條件》(CJ/T3076-1998)的規定。中、高桿照明設施結構。2.中桿燈和高桿燈宜采用三相供電,且三相負荷應均勻分配,每一回路必須裝設保護裝置。3.基礎頂面標高應提供標樁。4.基礎坑的開挖深度和大小應符合設計規定。基礎坑深度的允許偏差應為十100mm、-50mm。

升降式高桿燈所處的環境惡劣,由于長期的風吹日曬、雨雪侵襲,所以必須由專業人員定期逐項檢查進行及時的維修和養護,以提高其使用壽命,確保使用安全。一般每半年檢查一次。(一)維護前準備 1、熟悉圖紙,明確要求,準備材料與工具。2、檢查機械部件是否正常完好。如:各部件連接螺栓結合是否牢固,軸承是否有潤滑,等等,磨損的零部件要及時更換。

高桿燈一般指15米以上鋼制柱型燈桿和大功率組合式燈架構成的新型照明裝置。它由燈頭、內部燈具電氣、桿體及基礎部分組成。燈頭造型可根據用戶要求、周圍環境、照明需要具體而定;內部燈具多由泛光燈和投光燈組成,光源采用NG400高壓鈉燈,照明半徑達60米。桿體一般為圓柱型獨體結構,用鋼板卷制而成,高度為2540米指25米以上鋼制柱型燈桿和大功率組合式燈架構成的新型照明裝置。
